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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吨/年聚乙烯电缆料扩建项目

   2013-06-29 417
核心提示:青岛宏信塑胶造粒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市城阳区丹山工业园华岭路王家泊子村驻地,主要从事电缆材料的生产。厂区东侧为空地,南邻青岛丰华彩印有限公司,西侧为王家泊子村内道路,隔路为青岛亨利木业有限公司,北侧约40m处为王泊小区。厂内现状占地面积14649.6m2,总建筑面积10500m2,其中生产车间400
  项目时间:- 年                                                            投资金额:
  所在地区:山东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3万吨/年聚乙烯电缆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二次信息公告)
 
本项目已于2013年3月7日~3月20日在青岛市环保局网站进行了一次公示。
一、报告书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青岛宏信塑胶造粒有限公司3万吨/年聚乙烯电缆料扩建项目
青岛宏信塑胶造粒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市城阳区丹山工业园华岭路王家泊子村驻地,主要从事电缆材料的生产。厂区东侧为空地,南邻青岛丰华彩印有限公司,西侧为王家泊子村内道路,隔路为青岛亨利木业有限公司,北侧约40m处为王泊小区。厂内现状占地面积14649.6m2,总建筑面积10500m2,其中生产车间4000m2,仓库5000m2,生活区400m2,办公楼1000m2,配电室及传达室100m2。厂内现有电缆材料(黑色母粒)生产线7条,年生产能力3000吨。
建设内容:总投资700万元,环保投资约40万元,占总投资5.7%。扩建后无需新建厂房,新增设备在原有厂房内安装,本次新增电缆材料生产线6条,扩建后生产能力可达3.3万吨/年。
span style=mso-ignore:vglayout;;z-index:4;left:0px;margin-left:511px;margin-top:14px;width:37px; height:12pxspan style=mso-ignore:vglayout;;z-index:3;left:0px;margin-left:437px;margin-top:15px;width:34px; height:12pxspan style=mso-ignore:vglayout;;z-index:2;left:0px;margin-left:314px;margin-top:15px;width:36px; height:12pxspan style=mso-ignore:vglayout;;z-index:1;left:0px;margin-left:216px;margin-top:15px;width:35px; height:12px主要生产工艺:废塑料进厂 人工分选 送入进料口 熔融
span style=mso-ignore:vglayout;;z-index:7;left:0px;margin-left:208px;margin-top:14px;width:37px; height:12pxspan style=mso-ignore:vglayout;;z-index:6;left:0px;margin-left:135px;margin-top:14px;width:37px; height:12pxspan style=mso-ignore:vglayout;;z-index:5;left:0px;margin-left:70px;margin-top:14px;width:37px; height:12px挤出 冷却 切断 包装。
工作班制:扩建项目新增职工20人,扩建后全厂职工60人,3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约300天。
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影响:本项目通过增加生产设备和职工人数的途径实现扩建,且扩建项目现已运行,无需扩建厂房,无施工期环境影响。
营运期影响:
1、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为冷却循环水定期排放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娄山河污水处理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废气
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处和最大落地浓度点,非甲烷总烃贡献值较小,对环境无明显影响。
3、噪声
项目运营后,确保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各厂界昼、夜噪声分别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另外,项目周边近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等噪声环境敏感目标,不会对其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弃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和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均与综合利用厂家签订协议,由合作单位外运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采取上述措施处置后,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很小。
三、环境保护措施要点
1、废水
生产工艺的排污水主要为冷却循环水,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华岭路市政管网。
2、废气
项目扩建完成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3.74t/a。
3、噪声
本项目拟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a、生产车间安装隔声门窗。
b、在高噪声设备处加装隔声、减震设备。
采取以上措施后,可确保厂界噪声昼、夜均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 dB(A))的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不合格产品和更换的滤网及滤渣,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并集中处置;活性炭及滤网由环保设备公司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外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了妥善处置,避免了对环境的污染影响。
四、环评报告书结论要点
1、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声环境质量现状
引用的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现状厂界四周昼间噪声监测结果满足GB3096-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所收集的环境空气监测点位的监测结果表明,SO2、NO2的一次浓度、日均浓度,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PM10日均浓度满足二级标准要求
2、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
扩建后厂内增加5台双阶式双螺杆挤出机,1台双螺杆挤出机,各生产设备熔融挤出工序顶部均安装有集气罩,车间东侧各设备产生的熔融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东侧的活性炭吸附罐吸附净化后,通过车间顶部东侧高15m的排气筒(1#)集中排放;车间西侧除最南端的封闭式双螺杆挤出机外,其他设备产生的熔融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西侧的活性炭吸附罐吸附净化后,通过车间顶部西侧高15m的排气筒(2#)集中排放。经现场监测并核算,等效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41.8mg/m3,等效排气筒排放速率为0.71kg/h,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15m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的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废水主要包括循环冷却定期排污水及生活污水。经分析,污水水质能够满足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等级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娄山河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废水排放水质及水量均可满足娄山河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要求,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后,在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各厂界昼、夜噪声均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3、项目可行性综合结论
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如果能够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等有关环保法规、政策,确保涉及本报告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落实,从环境、经济、社会三个效益统一的角度来讲,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并通过青岛市环保局官方网站进行。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主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金港临时供热站项目附近的居民及其他相关民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并请简要说明原因;
(2)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3)您对本项目的建设还有什么具体意见。
2、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10天内。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青岛宏信塑胶造粒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89658878
4、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地址:青岛市京山路15号 邮编:266003
联系人:郝工
联系电话:0532-82872311 联系传真:0532-82865401
电子邮箱:hkyh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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