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时间:- 年 投资金额:
所在地区:广西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次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马山县年产25万吨“富氧液化气”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广西绿球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马山分公司拟在马山县苏博工业集中区内,建设年产25万吨“富氧液化气”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3.28亿元人民币。本项目工艺技术主要是混合调合技术,采用罐式调合工艺。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括原料仓库、生产车间、卸料泵房、输料泵房、罐装车间。
二、环境影响概述
1、施工期
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基建工作量不大;施工过程将产生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地内行驶及施工过程会产生扬尘,施工机械排放少量燃油废气,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施工废水和各种施工设备和车辆产生少量的冲洗水。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农灌;建筑垃圾按南宁市建筑垃圾的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置。
2、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污染因素有:项目在原料装卸过程中存在“大呼吸”、“小呼吸”损耗,存在无组织排放源;车间地面冲洗水、设备冷却水;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空压机、风机、循环水泵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污染;高锰酸钾、二茂铁、氢氧化钠包装袋,包装桶主要为香精原料,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施工期
(1)物料堆采取遮盖、洒水降尘等措施;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运输时必须遮盖、密闭;装修过程应加强通风。
(2)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
(3)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要求施工单位严格遵守环保部门的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4)建筑垃圾、渣土应当及时清运,装运时,应该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的作业方式,并按照建筑垃圾的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运营期
(1)本项目在原料装卸过程中存在“大呼吸”、“小呼吸”损耗,存在无组织排放源。储罐采用水池吸收方法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同时储罐采用喷淋冷却式设计,这样可大大减少有机气体的挥发量。
(2)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和冷却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办公楼卫生间冲洗水、职工宿舍洗浴用水以及食堂用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悬浮物、氨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工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红水河。
生产车间地面清洁冲洗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COD等,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工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红水河。
项目设备冷却水主要用于生产设备冷却和储罐的降温冲淋。这部分为自来水原水,除水温稍高外,含其他污染物量少,经冷却后可循环使用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产生影响。
(3)项目拟对噪音较大的设备,采取减震、隔离或加装消音装置、设置隔音操作室等措施,所采用的措施可行。
(4)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高锰酸钾、二茂铁、氢氧化钠包装袋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其它废物(HW49),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包装桶主要为香精原料,由厂家回收。项目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生活区内应设置垃圾堆放点,并有专人负责清扫垃圾,生活垃圾要与生产固废分开堆放,统一运至城市生活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处理。
②高锰酸钾、二茂铁、氢氧化钠包装袋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应统一存放。临时堆放点地面应为水泥硬化地面,设有遮雨棚,能够有效的防治扬尘的产生和防治雨水浸泡产生渗滤液而影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
(5)本项目涉及易燃、有毒物质,生产设备处在常温常压条件下,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性。经本次风险分析,拟建项目存在一定潜在风险,但只要将本评价中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及防治措施落实后,可将该项目风险值降到最低,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为使环境风险减小到最低限度,必须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定完备、有限的安全防范措施,尽可能降低该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生产过程中,原料、成品具有易燃、易爆和易流动等特点,有较大的火灾、爆炸危险性,因此防火防爆是生产中需要注意的重点问题。
项目消防废水应进入事故应急池,应急池内废水应用防爆泵转移至密闭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运至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置,严禁直接排入地表水,可在厂区设废水应急排放口,如消防水超过厂区所有事故应急池容量时方可从事故应急排放口排入市政管网,排入前需用自来水进行稀释,排放口直接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严禁排入雨水管网。
项目厂区雨水管道与厂外总雨水管相接前应设置厂区总雨水阀,在发生有害液体泄漏或火灾使用消防水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严禁有害液体进入雨水管道而直接排入地表水,事故时雨水和消防水汇入厂区事故应急池。
罐体中储液泄漏,由罐区围堰拦截,围堰内泄漏液体经导流渠引入地埋式事故储存池,罐体内储液可转移到相应备用罐体。项目罐体泄漏到围堰内泄漏量小时用可用木屑(片)、甘蔗渣、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当泄漏量大时应用泡沫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项目石油醚、二甲醚、戊烷的运输属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应遵守相关危险化学品运输规范要求,运输路线不应从镇政府和集市之间穿过。对运输过程中发事故泄漏的石油醚、二甲醚、戊烷,要立刻转移到安全的地方,泄漏地点无法转移的石油醚、二甲醚、戊烷要采取水稀释以及就地回收等办法,减少空气中的气体含量。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场址选择合理;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规和安全操作规范,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及人员的影响能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建设单位只要认真对待本项目可能影响环境的污染因素,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是可行的。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最终结论以环境影响报告书为准。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
主要事项:①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②对项目选址的意见;③对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④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电话、传真、电邮、会面等方式联系我们。
七、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绿球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马山分公司
地址:马山县苏博工业集中区
联系人:周林金 联系电话: 13768519590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长沙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701号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维一路
联系人:梁工 E-mail:gx pghb888@163.com
联系电话:07712310129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告主要采取公示的形式进行。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当地公众还可以在发放调查表时对工程建设和环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上信息。
广西绿球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马山分公司
2013年6月26日
所在地区:广西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次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马山县年产25万吨“富氧液化气”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广西绿球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马山分公司拟在马山县苏博工业集中区内,建设年产25万吨“富氧液化气”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3.28亿元人民币。本项目工艺技术主要是混合调合技术,采用罐式调合工艺。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括原料仓库、生产车间、卸料泵房、输料泵房、罐装车间。
二、环境影响概述
1、施工期
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基建工作量不大;施工过程将产生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地内行驶及施工过程会产生扬尘,施工机械排放少量燃油废气,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施工废水和各种施工设备和车辆产生少量的冲洗水。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农灌;建筑垃圾按南宁市建筑垃圾的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置。
2、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污染因素有:项目在原料装卸过程中存在“大呼吸”、“小呼吸”损耗,存在无组织排放源;车间地面冲洗水、设备冷却水;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空压机、风机、循环水泵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污染;高锰酸钾、二茂铁、氢氧化钠包装袋,包装桶主要为香精原料,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施工期
(1)物料堆采取遮盖、洒水降尘等措施;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运输时必须遮盖、密闭;装修过程应加强通风。
(2)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
(3)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要求施工单位严格遵守环保部门的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4)建筑垃圾、渣土应当及时清运,装运时,应该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的作业方式,并按照建筑垃圾的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运营期
(1)本项目在原料装卸过程中存在“大呼吸”、“小呼吸”损耗,存在无组织排放源。储罐采用水池吸收方法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同时储罐采用喷淋冷却式设计,这样可大大减少有机气体的挥发量。
(2)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和冷却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办公楼卫生间冲洗水、职工宿舍洗浴用水以及食堂用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悬浮物、氨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工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红水河。
生产车间地面清洁冲洗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COD等,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工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红水河。
项目设备冷却水主要用于生产设备冷却和储罐的降温冲淋。这部分为自来水原水,除水温稍高外,含其他污染物量少,经冷却后可循环使用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产生影响。
(3)项目拟对噪音较大的设备,采取减震、隔离或加装消音装置、设置隔音操作室等措施,所采用的措施可行。
(4)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高锰酸钾、二茂铁、氢氧化钠包装袋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其它废物(HW49),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包装桶主要为香精原料,由厂家回收。项目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生活区内应设置垃圾堆放点,并有专人负责清扫垃圾,生活垃圾要与生产固废分开堆放,统一运至城市生活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处理。
②高锰酸钾、二茂铁、氢氧化钠包装袋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应统一存放。临时堆放点地面应为水泥硬化地面,设有遮雨棚,能够有效的防治扬尘的产生和防治雨水浸泡产生渗滤液而影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
(5)本项目涉及易燃、有毒物质,生产设备处在常温常压条件下,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性。经本次风险分析,拟建项目存在一定潜在风险,但只要将本评价中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及防治措施落实后,可将该项目风险值降到最低,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为使环境风险减小到最低限度,必须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定完备、有限的安全防范措施,尽可能降低该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生产过程中,原料、成品具有易燃、易爆和易流动等特点,有较大的火灾、爆炸危险性,因此防火防爆是生产中需要注意的重点问题。
项目消防废水应进入事故应急池,应急池内废水应用防爆泵转移至密闭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运至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置,严禁直接排入地表水,可在厂区设废水应急排放口,如消防水超过厂区所有事故应急池容量时方可从事故应急排放口排入市政管网,排入前需用自来水进行稀释,排放口直接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严禁排入雨水管网。
项目厂区雨水管道与厂外总雨水管相接前应设置厂区总雨水阀,在发生有害液体泄漏或火灾使用消防水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严禁有害液体进入雨水管道而直接排入地表水,事故时雨水和消防水汇入厂区事故应急池。
罐体中储液泄漏,由罐区围堰拦截,围堰内泄漏液体经导流渠引入地埋式事故储存池,罐体内储液可转移到相应备用罐体。项目罐体泄漏到围堰内泄漏量小时用可用木屑(片)、甘蔗渣、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当泄漏量大时应用泡沫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项目石油醚、二甲醚、戊烷的运输属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应遵守相关危险化学品运输规范要求,运输路线不应从镇政府和集市之间穿过。对运输过程中发事故泄漏的石油醚、二甲醚、戊烷,要立刻转移到安全的地方,泄漏地点无法转移的石油醚、二甲醚、戊烷要采取水稀释以及就地回收等办法,减少空气中的气体含量。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场址选择合理;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规和安全操作规范,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及人员的影响能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建设单位只要认真对待本项目可能影响环境的污染因素,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是可行的。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最终结论以环境影响报告书为准。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
主要事项:①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②对项目选址的意见;③对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④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电话、传真、电邮、会面等方式联系我们。
七、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绿球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马山分公司
地址:马山县苏博工业集中区
联系人:周林金 联系电话: 13768519590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长沙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701号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维一路
联系人:梁工 E-mail:gx pghb888@163.com
联系电话:07712310129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告主要采取公示的形式进行。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当地公众还可以在发放调查表时对工程建设和环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上信息。
广西绿球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马山分公司
201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