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TCXJOY-2014031
1、沙湾工业园哈拉干德工矿产品加工区辽河路给水工程经塔城地区发改委、沙湾县发改委以塔地发改投资[2014]84号、沙发改字[2014]322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沙湾工业园哈拉干德工矿产品加工区辽河路给水工程
工程建设地点:沙湾县哈拉干德工矿产品加工区
建筑规模:给水管网11046米,管径为DN200-DN600。
资金来源: 援疆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工程投资额:暂定150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计划开工日期为:暂定2014年9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暂定2014年11月15日 工期(日历天): 57天;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4、投标人资格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5、报名应提供的文件材料:
(1)报名企业的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外省队伍进疆备案手续;
(2)监理企业人员: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现场土建、设备监理人员《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原件。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时间:2014年9月11日至2014年9月15日(每天10:00—19:30时,北京时间)
9、报名地点: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次招标不接受网上报名)
10、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若非招标人原因,投标人无故中途退出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招标人:塔城地区沙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欧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贵江 联系电话:15299847333
报名联系人:于雪燕 联系电话:0901—6227170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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