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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凉港排渍站泵房建设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2014-12-06 272
核心提示:清凉港排渍站泵房建设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清凉港排渍站泵房建设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41205_11910764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000万元
 所属地区:湖南 
 招标人:衡山县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湘江防洪堤及清凉港县城段改造工程项目部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凉港排渍站泵房建设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已由山发改 [2012]78号、山发改 [2014]15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招标人为衡山县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湘江防洪堤及清凉港县城段改造工程项目部,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清凉港排渍站泵房建设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2.2项目建设地点:衡山县开云镇
2.3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
2.4项目建设内容: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清凉港排渍站泵房建设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 3个月。
2.6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通过市级及以上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且必须是在全国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了信用档案的施工企业;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担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单位企业负责人、拟任本项目的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部门颁发或核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 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为准);
3.5拟任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一经查出,中标无效,由第二名替补,以此类推。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处室证明无效)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原件及开出证明的人员姓名、固定办公电话和移动电话(均以原件为依据);
3.6投标人需将本项目高低压电器设备分包给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企业,分包对象企业只能与投标人签订本项目唯一分包协议; 
3.7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查询结果证明原件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投标人的资质、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以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
4. 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开标时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拟任本项目的建造师,否则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符合资格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派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于2014 年12月5日至2014年1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所有原件复印件资料一套(复印件资料需胶装成册)至湖南省衡阳市(登录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
①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人还需持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必须说明工程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⑤市级及以上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
⑥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二代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和二代身份证;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的主要人员(五大员)岗位证;以上人员的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近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监督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须网上可以查询的,提供查询网址和密码);
⑦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二代身份证;
⑧诚信承诺书;
⑨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查询结果证明原件;
⑩省外施工企业的入湘登记证及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11)唯一分包协议书及分包对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电力设施许可证。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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