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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严格管理规范操作 打造“阳光”采购平台

   2015-01-05 270
核心提示: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不断强化队伍建设,认真履行政府集中采购职能,严格采购管理,规范采购流程,加强廉政建设,努力构建和谐高效的政府集中采购运行机制。
      2014年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财政局、市监察局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为政府把好关,为采购单位服好务,为供应商提供方便”的工作宗旨,切实将“依法采购”、“程序规范”、“用心用情”、“阳光和谐”的工作准则贯穿到采购工作的各个环节。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不断强化队伍建设,认真履行政府集中采购职能,严格采购管理,规范采购流程,加强廉政建设,努力构建和谐高效的政府集中采购运行机制。
 
      科学规范 透明高效累计节约资金17049万元
 
     截至12月30日,采购中心完成采购预算129234.98万元,其中货物类51485.64万元,工程类25907.06万元,服务类51842.27万元;实际采购112185.88万元,其中货物类45846.49万元,工程类21757.32万元,服务类44582.07万元;共计节约资金17049.10万元,节支率13.19%。2014年共组织公开招标396次,竞争性谈判791次,询价采购983次,单一来源399次,定点采购844次,批量集中采购135次,网上超市采购1410次,组织验收116次。
 
      截至2014年12月30日,采购中心发布采购公告2441条,其中公开招标446条、竞争性谈判734条、询价1261条、邀请招标0条;发布更正公告102条;发布中标成交公告1649条,其中公开招标321条、竞争性谈判511条,询价826条。公告信息严格按市财政局要求进行上报审核。截至2014年12月底完成注册审核供应商总计2102家,采购单位注册审核205家。
 
      从采购数据上分析,今年工作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与去年同期相比,在采购规模基本保持一致的情况下,采购次数有大幅度增加,今年平均每个工作日完成15个采购项目,从项目的论证、标书制作、组织开评标到签订合同、组织验收等整个过程下来,工作强度进一步增大,例如2013年全年完成采购项目4525次,而2014年完成4958次,根据采购方式的对比,除去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之外,询价、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定点采购、网上超市的采购次数都出现了较大的增幅;二是从项目类型上分析,货物类依旧是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主要内容,而服务类项目所占比重则进一步上升,从数据上分析,服务类项目预算已经基本与货物类预算维持在同一水平上,预计在提倡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大环境下,服务类项目的采购规模将进一步增大;三是采购节支率继续保持在高位,重大项目的采购更加科学、规范,节约资金效果进一步明显,这主要是由于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程序不断公开、透明和引导供应商激烈有序竞争所带来的结果。
 
      改进作风 提高标准进一步提升采购效率
 
     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好项目采购的规范性,确保发挥好把关作用。严格按照分段式采购流程要求,明确工作办结时限,全体工作人员各自依照部室的工作流程时限开展工作,推行“四个必须”,即信息部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采购申请后,1个工作日之内必须与采购单位进行联系,确定论证时间;完成论证之后2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标书制作,发布采购信息;网上商城、询价、定点类采购在接到采购申请之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采购项目;其他方式的采购项目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国家、省、市财政部门的有关程序办理。主要做法有:一是加强对项目的控制能力,不断提高按时办结率,对于出现意外因素不能正常进行采购的项目,从发现异常到提出预警,从及时督办到上报监管部门,都已形成完善机制,并在处理过程中切实做到了督办有记录、上报有依据;二是强化督察报告分析,对每个月内的采购项目进行汇总,梳理办结进度,对废标项目分析原因,不断提高整体规范性;三是抓好采购流程重点环节的监督工作,对信息发布、标书制作、组织开评标等环节进行重点监督与检查,分工负责,确保规范操作,不出问题。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动态修订原则,及时催生相关制度流程的再造。一是为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全面推进信息公开,中心将从7月份开始对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和项目技术参数进行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实行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和技术参数网上公开将使论证环节更加透明,参数细节充分优化,使论证参数更为中性化,预算公开则能够减少因超预算而出现的废标,增强采购市场的良性竞争,充分体现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二是简化采购流程,进一步方便采购人、供应商,提高采购效率。对2014年的采购项目,中心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届时供应商再参与采购中心的项目时,仅需要通过网站就能完成报名操作,无须再到现场进行审核;简化供应商注册流程,新开通网上审核的功能,供应商通过系统填写相应资料后,可以通过图片的形式上传必要的送审材料,无须再到现场送审材料;开通网上找回密码功能。供应商通过系统,上传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同时在系统内填写接收账号密码的手机号和电子邮箱,信息部工作人员审核后,通过系统发送该供应商的账号密码至其手机和电子邮箱。三是对采购中心现有全部规章制度进行清查,对不适宜的制度及时废止,增加新制定的制度,对不合适的制度进行修订,与采购处一起完成了《济南政府采购办事指南》,对供应商、采购人都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抓班子 带队伍稳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严格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全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是根据中央各项规定,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全体工作人员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实、找透,从根本上把不利于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发展的深层次原因找到并加以解决;二是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加强工作作风的要求,坚决破除“庸、懒、散”的作风,不断提高服务标准,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的发生,同时精简会议时间,提倡高效办公机制;三是严格按照各级纪委要求,落实好相关通知和规定,严格控制三公支出,深化政务公开,落实好公务车节假日封存制度,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育为主,制度约束,多方监督”三位一体的廉政建设模式,实现了警示教育经常化。
 
      构筑惩防体系,完善“四位一体”的社会监督制度,积极打造阳光采购。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增强政府集中采购行为的约束力和透明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我们在工作中积极建立由监管部门法定监督、内部流程分段控制监督、门户网站网络邮箱监督、特聘社会监督员组成的立体化监督网络体系,多渠道、多方位、多措施畅通与外界各方面的联系,彰显主动接受监督的社会形象,并及时了解第一手信息,有效地预防、震慑和控制不良项目的操作发生与处置。2014年市政府采购中心在重大项目采购方面,坚持邀请社会监督员参与监督政府采购中心项目采购的唱价、评审过程,进而体现了政府集中采购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注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打造一支新时代的政府集中采购队伍。中心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多措并举,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拓宽采购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中的各种讲话,确保全体工作人员在思想政治方面与党中央保持绝对一致,对上级要求开展的各项活动坚决按文件、要求步骤积极开展,作好学习笔记,写好心得体会。二是注重政府采购业务学习,中心在采购任务仍然密集的情况下,采用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经常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学习。特别是财政部颁布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后,中心迅速布置学习任务,组织工作人员逐条进行了学习与梳理,针对采购预算、保证金形式、方式变更、供应商邀请的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就涉及的操作流程、文件范本条款、配套表格进行了重点分析,以求文件精神及时地落实于中心实际工作中。三是根据政府采购实际,把廉政教育放在学习的首位,提高工作人员防腐拒变能力,同时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看廉政教育宣传片、学习市纪委印发的各种宣传材料,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近期采购中心将再次组织工作人员到监狱系统接受警示教育。(记者 刘钦涛 通讯员 张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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