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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黄岐风电场工程第二批辅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5-01-07 272
核心提示:连江黄岐风电场工程第二批辅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连江黄岐风电场工程第二批辅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受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连江黄岐风电场工程第二批辅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内容及范围包括以下五个合同包的内容:
 合同包一:35kV箱式变压器。
 合同包二:35kV金属铠装移开式户内开关柜及35kV共箱封闭母线
 合同包三:直流系统及蓄电池。
 合同包四:低压开关柜。
 合同包五:柴油发电机组设备。
(1)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为上述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检验和试验、包装、运输、保险、交货;还包括提供对设备安装、现场试验、调试、验收的指导与监督以及对招标人人员的培训,并提供图纸等技术文件(包括调试和试验步骤及操作与维修手册等)。各合同包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部分。
(2)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所投合同包数量不受限制。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交货时间、地点:2015年4月底前将招标设备运至连江黄岐风电场工程工地现场招标人指定位置。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3、项目总投资:约 3.05亿元人民币。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ISO9001:2000或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所设计、制造的投标产品在技术上应是成熟的、批量生产的,且投标产品已投入使用的台(套)数量及安全运行年限的业绩要求应满足各合同包技术规范书中的有关规定。
(4)投标人应具备招标设备的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应能提供国家授权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招标设备相类似(或相当)类型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书;
(6)2011年12月至今,投标人拟投标产品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事故;
(7)2011年12月至今,投标人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严重不良纪录,未受到省级及以上企业公开通报批评;投标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近三年(2011、2012、2013年)是盈利的;
(9)本次招标只允许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满足资质要求的招标设备制造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经资格审查确定为合格,是授予合同的前提条件,资格审查确定为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拒标。
6、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1月6日起至2015年1月1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福建省。招标文件(包括电子文档)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7、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办法。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交。
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9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州市
9、招标人并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到场并签名报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会员注册事宜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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