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NAD-ZZ-2014-DCCTQ
招标编码:CBL_20141208_11937178
开标时间:2014-12-29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新疆
招标人:浙能新疆阿克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浙能新疆阿克苏纺织工业城热电厂工程经国家能源局国能电力[2014]75号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浙能阿克苏纺织工业城热电新建项目纳入2014年度新疆火电建设规划的复函》批准同意开展工作。项目建设规模为2×350MW超临界燃煤机组、总投资约为30亿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新疆阿克苏纺织工业城,计划于2016建成。项目业主为浙能新疆阿克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和贷款。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能新疆阿克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标段内容:电磁除铁器及附属设备、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2、资格条件:
2.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2.4自2009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2个及以上300MW等级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项目的电磁除铁器(带宽B=1400mm及以上、额定悬挂高度下磁感应强度大于120mT)2年及以上运行业绩,且已证明安全可靠。
2.5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对于 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 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 备相一致的资格;
2.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9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4年 12月9日至2014年12月15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 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会员注册事宜
联系人:张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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