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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墙、阜新市清河门区医院的围墙、道路绿化亮化、门卫及门禁系统(电动伸缩门)工程招标公告

   2015-01-19 299
核心提示:围墙、阜新市清河门区医院的围墙、道路绿化亮化、门卫及门禁系统(电动伸缩门)工程招标公告
围墙、道路绿化亮化、门卫及门禁系统(电动伸缩门)工程(三次公告)
 
辽宁中建和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局的委托,为阜新市清河门区医院的围墙、道路绿化亮化、门卫及门禁系统(电动伸缩门)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如下:
 
1. 项目名称:围墙、道路绿化亮化、门卫及门禁系统(电动伸缩门)工程 2. 招标单位: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局 3. 建设地点:阜新市清河门区医院 4.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阜新市清河门区医院的附属设施,围墙、道路绿化亮化、门卫及门禁系统(电动伸缩门)工程 5. 资金来源:自筹 6. 计划工期: 2015年3月15日 至 2015年6月30日 7. 招标范围:围墙、道路绿化亮化、门卫及门禁系统(电动伸缩门)工程 8. 工程投资预算:约256.29万 9. 质量标准:合格 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项目经理(建造师)IC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5)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许可证(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9)被授权人身份证(10)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备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另外(8)、(9)、(10)项还需投标人提供原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三、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 报名及截止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1月5日 至 2015年1月9日 ,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时至16:30时报名。 2. 投标保证金金额与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3万元人民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3.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2015年1月5日 至 2015年1月9日 ,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2月2日 14:00时整,地点为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室。 5. 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5年2月2日下午2点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室 四、 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局 地址: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大街11号 联系人:李易展 电话:1584181330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建和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28号(1―10―4) 电话:18204060999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广场支行 账号:0618500104002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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