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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电徐闻石板岭风电场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5-01-30 223
核心提示:广东粤电徐闻石板岭风电场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50129_12775163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广东
招标人:广东粤电徐闻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广东粤电徐闻石板岭风电场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一、 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东粤电徐闻石板岭风电场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以下简称“项目”)
2.项目概况:49.5MW风力发电场,25台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土建及其安装工程,变电站电气设备安装及单体调试,勇士变电站无功补偿装置改造(含旧设备拆除及新设备安装、单体调试)、110kV1#主变高压侧电流互感器改造(含旧设备拆除及新设备安装、单体调试)等安装(含电气设备单体调试)工程,25台箱变、风电场集电线路土建、安装及单体调试工程,配合所有电气设备分系统及整体调试等。
二、 招标编号:0724-1500C11N0231
三、 建设单位:广东粤电徐闻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四、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五、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 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包号

项目包名称

数量/单位

(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0724-1500C11N0231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49.5MW风力发电场,25台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土建及其安装工程,变电站电气设备安装及单体调试,勇士变电站无功补偿装置改造(含旧设备拆除及新设备安装、单体调试)、110kV1#主变高压侧电流互感器改造(含旧设备拆除及新设备安装、单体调试)等安装(含电气设备单体调试)工程,25台箱变、风电场集电线路土建、安装及单体调试工程,配合所有电气设备分系统及整体调试等。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预计工期:本工程拟定开工日期在2015年5月20日(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015年12月28日完工。具体各里程碑进度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二。
八、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8.1基本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或以上资质。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拟派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在投标申请企业注册的一级建造师证,担任过40MW(或以上)规模且单机容量1.5MW(或以上)的风电场项目经理业绩,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B证)。
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法院或银行进行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7)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 申请人没有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申请人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书面认定为准)。
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的企业法人,或互为母公司、子公司或相互间有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以上企业 法人,只允许一家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未曾参与本项目的技术规范书或招标文件 的编制工作;不是承担本项目设计、咨询、施工监理业务的单位或其附属机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法律上和财务上 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2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至少完成两个40MW(或以上)规模且单机容量1.5MW(或以上)的风电场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至少完成两个40MW(或以上)规模且单机容量1.5MW(或以上)的风电场项目建筑、安装主体工程施工业绩。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 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竣工证明(或用户证明,若工程已投运),且投标 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或竣工证明(或用户证明,若工程已投运)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承包范围、工程规模、单机容量等信息。
注:上述业绩相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并允许招标人向所有投标人公开,接受各投标人的相互监督;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公示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业绩情况,公示期3个 工作日,若投标人对公示业绩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招标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异议,投标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及发包方的固定电话供 招标人核对,且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同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九、报名时资料准备
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八条“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办理好IC卡手续,且必须同时按本公告后附的格式提供以下所有资料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人民币100元):
1)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2)证明投标申请人满足本公告第八条“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其中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能显示相关业绩情况的合同复印本,包括合同的封面、签字页及工作范围,以及业主证明等。
各投标申请人须将以上资料(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单独递交外)按本公告附件的格式顺序装订成册(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每页加 盖公章,所提交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 取消。
十、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符合本公告第八条“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办理报名等相关手续,否则投标报名无效。具体安排和流程如下:
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文件(格式)
2.报名材料,请按照本公告后附的格式将复印件书式装订成册,装订的纸张规格为A4,设封面,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时间内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投标人报名及审查相关事务的流程:
①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及其附件——②按公告要求报名——③等候来自招标代理机构可办理购标手续的通知——④按要求办理购标事宜
4.在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是否满足本公告第八条“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书面澄清(不论澄清结果如何均不会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报名)。
5.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2015年 1 月 30日至2015年2 月 5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和递交报名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市
6.招标文件发售事宜:
6.1招标文件售价:具体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 2 月2日至2015年2 月12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注意:对于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文件的,请投标人务必在①提交了合格的报名申请文件,和②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6.3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报名文件、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产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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