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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迎宾路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等节能、主体结构、室内环境检测服务采购

   2014-10-20 159
核心提示: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迎宾路廉租住房建设项目 1-3 、4-6 、7-10 、11-13 、14-16 、17-19 等节能、主体结构、室内环境检测服务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迎宾路廉租住房建设项目1-3#、4-6#、7-10#、11-13#、14-16#、17-19#等节能、主体结构、室内环境检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迎宾路廉租住房建设项目1-3#、4-6#、7-10#、11-13#、14-16#、17-19#等节能、主体结构、室内环境检测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GLZFCG2014A0244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项号 服物名称 数量 单位
1 迎宾路廉租住房建设项目1-3#、4-6#、7-10#、11-13#、14-16#、17-19#等节能、主体结构、室内环境检测 1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从事本次招标采购服务,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室内环境专项检测)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2014年10月20日至2014年10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5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与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773-2885588。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购预算金额的1%(人民币)(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4年11月9日下午5时30分前到达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11月10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桂林市财政局西城路办公点(桂林市西城路33号)桂林市政府采购办四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4年11月10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11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在广西桂林市财政局西城路办公点(桂林市西城路33号)桂林市政府采购办四楼开标大厅。
十、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1、购买招标文件和交纳中标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桂林分行营业部
帐号:45001635101050501679
2、交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桂林市城北支行
账号:2103203119201033095
十一、招标文件查询及下载网址: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三、业务咨询:
联系人:张萍联系电话:0773-2885588传真:0773-2816625。
十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2838596。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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