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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尉犁县博斯腾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十四期招标公告

   2015-03-04 301
核心提示:新疆尉犁县博斯腾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十四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以新水办水管[2014]22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于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尉犁县水管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博斯腾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十四期(2014年度-尉犁县兴平干渠11+000~22+900段)位于距尉犁县城兴平乡境内,项目区距尉犁县约20~30km。本次招标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尉犁县兴平干渠(桩号:11+000~22+900)总长11.90km渠道进行节水改造,配套渠系建筑物15座(其中:交通桥4座,分水闸11座)。
 
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性,标段划分为:第一(施工)标段:节水改造干渠总长3.50km(桩号:11+000~14+500)及配套渠系建筑物。第二(施工)标段:节水改造干渠总长3.50km(桩号:14+500~18+000)及配套渠系建筑物。第三(施工)标段:节水改造干渠总长2.50km(桩号:18+000~20+500)及配套渠系建筑物。第四(施工)标段:节水改造干渠总长2.40km(桩号:20+500~22+900)及配套渠系建筑物。第五(监理)标段: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计划工期:2015年4月1日~2015年9月30日,总工期180日历天。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中载明。评标办法:施工标段均采用合理低价法;监理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和良好社会信誉及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等。(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8日至2015年3月12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2)本次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31日上午10:30,地点:新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巴州水利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尉犁县水管总站
 
招标代理: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芳
 
联系电话: 13319771851
 
联系人:黄文彪
 
  联系电话: 13999104738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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