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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15-03-12 253
核心提示:福建漳州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施工监理经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2]209号及[2014]16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步文镇蔡坂村东墩自然村;
 
2.2建设规模:本工程投资概算¥67052.39万元,建安投资规模约¥30562.82万元[包含(一)箱体结构部分:1)抗浮桩、降水工程、2)土方工程、3)箱体结构(包括外壳、梁)、4)构筑物监测;(二)污水处理单元:1)1#厂房、2)生物池(含膜格珊间及排水泵站)、3)2#厂房、4)地下总图管道(含全厂管道支架);(三)辅助建筑工程:1)综合楼、2)箱体外总图管线、3)道路、绿化及其他、4)厂区排水沟;(四)其他辅助设备:1)电气系统(含工艺设备电气柜)、2)自控仪表及消防系统、3)生物除臭系统、4)通风及空调系统、5)车辆购置、6)化验设备、7)机修设备、8)通讯及局域网、9)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五)厂外工程等:1)厂外供电电源],其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13万m3/d,污水处理采用MBR处理工艺。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建设项目施工图中包含的所有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缺陷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合同、信息、安全管理,协调项目内部关系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保修期满、监理资料归档完成止。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且必须在投标人本公司进行注册,同时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6对投标人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12日至2015年3月16日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报名。
 
4.2招标人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陆到企业业务系统 (http://www.zzgcjyzx.com/zzhy)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注:投标人如需书面材料及图纸请至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806室。
 
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4月2日15:00时前汇达招标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管理系统采用的是虚拟账户,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规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导致废标。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③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本工程接受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伍仟伍佰元整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4月2日15:00 时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7.4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0596-252358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806室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68036 传真:0596—2967036
 
联系人:小林、小李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人: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3月9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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