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CT-15220328/4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北
招标人:京能(迁西)发电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迁西40MW地面光伏发电项目于2014年6月17日经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列入2014年光伏电站项目计划安排,(文号:冀发改能源【2014】877号),招标人为京能(迁西)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三批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规模为40MW地面光伏发电系统,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南部南观村境内。光伏系统主要设备为多晶硅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式升压变压器、汇流箱等,光伏组件以固定支架安装。升压站管理区主要建设内容为110kV升压站一座及综合办公楼。
2.2 招标编号:HBCT-15220328/4
2.3 招标内容:消防及生活供水装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制造商必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通过认证,具有制造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等(如果需要的话)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4、具有年销售、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3个以上供货合同业绩(近3年),5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5、制造商应具有完善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和环保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7、投标人在近5年(2009年1月1日至今)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近5年(2009年1月1日至今)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同时投标;
9、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4月1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4月10日。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23日9:00整,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联系人:周 辰
手 机:18513601029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hch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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