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国标ETC全国联网改造项目已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法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所辖各收费站。
2.2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即ETC01标段。
2.3建设规模:13个收费站共28条ETC车道及其路侧单元的改造。
2.4预计工期:2015年5月12日~2015年6月30日,其中2015年6月10日前完成全部软硬件设备的采购及安装,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系统调试、运行,具备联网开通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旧)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新),且在2010年1月1日之后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0条ETC车道的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予以否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对于由交通运输部审核、审批资质的公路交通工程资质企业,在本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最新)”的,不能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
3.5投标人应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额度:15万元。投标保证金到达截止时间:2015年5月4日24:00。
3.6其它要求:ETC路侧单元投标产品必须通过交通运输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型式检测并附《电子收费专用短程通信路侧单元检测报告》。投标产品必须通过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极寒地区ETC工程应用专项测试,所有项目测试结果全部合格,并附联合测试报告。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5日至2014年4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南环路交汇处)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窗口,由经办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正副本均可)、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制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或投标预备会。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5日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9:30至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南环路交汇处)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浦东路1658号
邮政编码:130033
联 系 人:代雷
电 话:0431-85254075
传 真:0431-8525407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沙路1555号
邮政编码:130033
联 系 人:冯坤
电 话:0431-84683821
传 真:0431-84683821/85677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