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50423_14288578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宁夏
招标人: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 招标条件
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第三批辅机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
2.2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
2.3建设单位: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4建设规模:2×660MW高效超超临界机组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招标内容: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第三批辅机设备。
2.7标段划分、招标范围、交货期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29: 蓄电池设备
招标范围:蓄电池设备(包括网络继电器室蓄电池)(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交货期:#1机2016年3月,#2机2016年4月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企业通过ISO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业绩要求:设备应在国内相应600MW机组及以上工程,2010年以后有5家及以上投运时间不少于两年的运行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证明,(投标方提供的有效业绩必须是本公司业绩,提供的合同证明中供货单位与此次投标人名称一致,由于变更、更名,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供2012年、2013年度经合法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14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3张主表加盖公章。如上市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未公布,可提供2011年、2012年、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提供上市证明。
5、各投标方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6、其他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接管、冻结、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2015年4月23日至2015年4月27日期间,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认证体系证书、法人委托授权书、设备业绩(供货合同证明)等资料(以上资料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或将上述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报名(邮件报名时请注明标段号及标段名称,后缀投标单位名称。未按要求发送而造成不能及时准确查收的,其责任自负)。
注:投标人请填写本公告最下方中所附报名表,与各项报名资料一并提交。
4.2报名后招标人对报名者的资格(4.1上述材料)进行核实,仅对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售。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联系人:周 辰
手 机:18513601029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hchzb@163.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内容 ,非正式会员请与我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注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