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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克石地区供热综合节能改造工程聚氨酯保温管(直埋部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5-04-25 275
核心提示: 牙克石地区供热综合节能改造工程聚氨酯保温管(直埋部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15-04-4027/01

招标编码:CBL_20150424_169442997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招标人: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汇流河发电厂

牙克石地区供热综合改造工程聚氨酯保温管

(直埋部分)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汇流河发电厂的委托,负责组织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汇流河发电厂牙克石地区供热综合节能改造工程聚氨酯保温管(直埋部分)采购项目招标工作, 现邀请有投标意向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工程概况

招标人: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汇流河发电厂

项目名称:牙克石地区供热综合节能改造工程聚氨酯保温管(直埋部分)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3.1 招标范围

牙克石地区供热综合节能改造工程所需聚氨酯保温管(直埋部分)设备材料的采购、制作、检验、测试、供货、培训;派专业人员对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进行指导和参加验收;以及合同设备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等。

3.2 交货期和建设地点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地点:牙克石市。

四、资格要求

4.1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应为本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4.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 (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同类货物的供货业绩,且每项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

4.3 资格预审申请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4.4 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4.5 资格预审申请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6 资格预审申请人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8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9 资格预审申请人不能作为其他申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10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处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华能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有不良记录;

五、申请人报名要求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媒介:本次公告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 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本项目 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申请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尚未注册成为正式用户的,须先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

5.3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资格预审、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如因此发生申请人未能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5.4 有意向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从2015年4月24日09:00时起至2015年4月28日17:00时止(节假日不休),登陆上传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业 绩表及证明材料、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公告第四项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申请人购买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5 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方式:

5.5.1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由于采用“网银转账”或“电汇”方式需人工审批,时间滞后,为保证投标人及时顺利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请投标人优先选用网上支付,不推 荐电汇、网银转账等其他形式。系统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在使用个人网银购买,请提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以免影响资格 预审文件的购买。为方便系统及时查询匹配,投标人在办理文件购领时,必须在汇款摘要或附言中填写数字201504402701。

5.5.3支付成功后,申请人直接从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资格预审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5.4资格预审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5.5.5 资格预审文件费:543元;文件费发票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领取。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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