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15年药品采购(ZHWZ2015-116HW)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交货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15年药品采购;
2. 项目内容及数量:包组A:采购常用中药一批;包组B:采购常用西药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3. 预算金额:
包组A:人民币贰拾万零叁仟柒佰叁拾元肆角壹分(¥203,730.41);
包组B:人民币陆拾贰万壹仟玖佰柒拾贰元贰角贰分元整(¥621,972.22)。
3. 供货期:合同生效后一年内,分批交货;每批交货时间为接到采购人下达的书面采购计划后7个工作日内。
注:投标人应对所投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各包组预算金额,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提供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投标人2013年或2014年度财务报告。
3.投标人须提供由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税务机构和社保机构出具的2014年度缴纳税收证明、2014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4. 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有在招标代理机构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投标资格。2、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27日至5月4日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第1、4项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购买人的身份证。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组;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18日14:30至15:0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5月18日15:00整;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五、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 时工 电话:0756-8166535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邱小姐(标书售卖)、钱小姐(保证金处理)、龚先生(业务咨询)
联系电话:0756-3361010、3361282、3361221 传真:0756-3361190
投标保证金专用帐号:
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
户 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2002025419000015486
中华人民共和国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