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50427_1043251193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湖南省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湘湖污水处理厂节能提质改造暨中水回用示范工程设备成套采购及相关服务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环资[2012]122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湘湖污水处理厂节能提质改造暨中水回用示范工程设备成套采购及相关服务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湘湖污水处理厂内。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提质改造日处理规模14万吨污水处理厂一座,并建设中水回用系统。污水处理工艺由原氧化沟工艺改为MBR膜处理工艺,新建除臭系统、降噪系统、二氧化氯消毒设施,改造污泥处理系统和提升泵站,建设管径为DN400-1200的中水回用管网 3千米。出水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提高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GB3838-2002)(总氮、余氯、粪大肠杆菌除外,总氮按≤8mg/L、余氯按≥0.05mg/L、粪大肠杆菌≤500个/L),按照环评要求回用或排放;外排废气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本次招标金额约4500万元。
2.4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 交货时间:具体交货日期买卖双方根据建设项目的进度协商确定,要求发货提前10天通知卖方;
2.7 交货地点:工地现场业主指定交货地点;
2.8 招标范围:长沙市湘湖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暨中水回用示范工程设备成套采购及相关服务,包括 空气悬浮鼓风机,离心式脱水机、水泵、推流器、自控、仪表、格栅、除臭装置、电气高低压开关柜等设备的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具体数 量、型号和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格书。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汇率)及以上;
3.2 投标人必须提供主要设备(包括空气悬浮鼓风机,离心式脱水机、水泵、推流器、自控、仪表、格栅、除臭装置、电气高低压开关柜)制造商的有效授权证明;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5年 4 月 27 日~ 2015年 5 月 4 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售后不退。
4.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5年 5 月 15 日 17:00时前(含)。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18 日 9 时 0 分。
7.2 未按4.1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联系人:周 辰
手 机:18513601029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hch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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