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21-1565063JN513
招标编码:CBL_20150504_169568969
所属地区:上海
招标人: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炼铁厂烧结燃料除尘系统及1#整粒除尘系统达标整改工程(EPC)公告
公告时间: 2015-05-04 15:45-2015-05-08 17:00
招标项目名称: 炼铁厂烧结燃料除尘系统及1#整粒除尘系统达标整改工程(EPC)
招标编号: 0721-1565063JN513/01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批文名称及编号: 000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工程类型: EPC 建设地点: 宁波钢铁厂
建设规模: 总投资2800万元 计划工期: 231日历日
招标范围: 炼铁厂烧结燃料除尘系统及1#整粒除尘系统达标整改工程(EPC)总承包工程的有关设计、建筑、制造、供货、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范围内的总承包。详见技术附件。
申请投标人资质: 具有冶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项目经理资质: (1)项目总负责人资质:由设计负责人担任。
(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承诺拟选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承诺现场施工经理具备一级建造师资质。若不承诺,作否决投标处理。
其他资质要求: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开标时递交保证金汇款凭证。
递交形式:电汇
2、项目建设工期要求:
① 工期开始计算时间以中标通知(邮件或电话)为准(预计2015年6月2日前)。
② 燃料除尘系统改造项目要求在2015年11月20日前建成投用;
③ 整粒除尘系统改造项目在烧结2#配料除尘器投用(预计九月份)后,利用其做为临时除尘器,在保证整粒除尘系统日常工作的前提下,进行改造,要求在2015年12月5日前完成改造,并投用。
④ 现场收尾施工2016年1月18日全部结束。
联合体接受: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报名入围方法: 合格制
报名时间: 2015-05-04 15:45- 2015-05-08 17:00
报名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资质证书; 2、项目总负责人资质(设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3、报名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注:以上验证资料请以扫描件形式压缩至一个文件夹内在报名附件中上传,报名资料审核通过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5-05-27 09:00(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上传地点: 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文件份数及递交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包编号: 0721-1565063JN513/0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元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回传
联 系 人:王 帆
手 机: 1326 9139 77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邮箱: wfzbcg@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