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铁路局武昌客车车辆段汉口客整所新建蓄电池检修间配套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时间:2014-09-12 18:31:35 发布:武汉铁路局物资处操作
时间:2014-09-12 18:31:35 发布:武汉铁路局物资处操作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TS-车辆-1408-1-19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昌客车车辆段汉口客整所新建蓄电池检修间配套设备购置(项目名称)已由武汉铁路局以《关于汉口客车技术整备所新建蓄电池检修间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武计改函[2014]1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武汉铁路局,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武汉铁路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所。本项目物资设备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武汉铁路局投资武昌客车车辆段汉口客整所新建蓄电池检修间,购置一批智能充放电机、防爆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水冷充电槽、净化塔、接液槽等、电动清洗机、蓄电池存放架、手推车、纯水机、电瓶车等设备,提高客车蓄电池检修能力。(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等)。
2.2招标内容及交货期:详见采购招标附表。(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资格,其它的资格条件详见采购招标附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在中国铁路商务平台、中国铁路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公开邀请符合资质的潜在投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12日至 2014年9月16日进行报名;并将武汉铁路局投标申请表(附表1)传真至武汉铁路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所。传真电话:027-51122318。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9月16日至 2014年9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时,下午 14 :30至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武汉铁路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所(详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号武汉铁路局南1-408室)持单位介绍信、投标申请表(原件)、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提供副本原件核验)、购买人身份证及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至下述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也可采用在现场用现金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单位名称:武汉铁路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所
账 号:3202 0066 0900 0044 658-5008
开户银行:工行武铁支行
行 号:826136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采购招标附表,售后不退。
4.4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日期: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需在2014年9月18日10:00前,以书面形式(同时提交Word文档到whwtwz@163.com)递交招标人,逾期不再受理。答疑时间:招标人将在2014年9月18日17:00前,拟定书面答疑资料(补疑书)在第6条所示的媒体上公布,请各投标人务必按时上网查阅下载,招标人将不再另行通知。
4.5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和责任自负。
4.6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开标前4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招标人,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将按照《武汉铁路局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及黑名单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4年9月30日 08:20至 09:00,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9月30日 09:00 分,地点为:局招标所南1-607招标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号武汉铁路局)。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铁路采购网(http://www.crpn.cn)和中国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m.china-railwaybusiness.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 中标人须开据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2 本项目以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即经评审的最低不含税价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武汉铁路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所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号武汉铁路局
邮 编: 430071
联 系 人: 段 工
电 话: 027-51125148
传 真: 027-51122318
电子邮件: whwtwz@163.com
2014年9月12日
采购招标附表
包件名称及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交货时间 | 标书售价售价 (元/每套) |
J-001 (165V智能充放电机) | 1 | 智能充放电机 | DC165V、4×50A | 台 | 7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生产企业。 2.投标人通过9001质量体系认证,具备智能充?? 3.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提供相关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合同签订后2个月 | 200.00 |
J-002 (100V智能充放电机) | 2 | 智能充放电机 | DC100V、2×100A | 台 | 2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生产企业。 2.投标人通过9001质量体系认证,具备智能充放电机制造能力。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提供相关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合同签订后2个月 | 200.00 |
J-003 (防爆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3 | 防爆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BX型,Gn=1t,S=6.0m | 台 | 2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生产企业。 2.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具备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 3. 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提供相关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合同签订后2个月 | 200.00 |
J-004 (水冷充电槽、净化塔、接液槽等) | 4 | 水冷充电槽、净化塔、接液槽等 | 非标 | 批 | 1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生产企业。 2.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3.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提供相关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合同签订后2个月 | 200.00 |
J-005 (电动清洗机) | 5 | 电动清洗机 | 非标 | 台 | 2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生产企业。 2.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3.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提供相关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合同签订后2个月 | 200.00 |
J-006 (蓄电池存放架、手推车) | 6 | 蓄电池存放架、手推车 | 非标 | 批 | 1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生产企业。 2.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3.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提供相关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合同签订后2个月 | 200.00 |
J-007 (存水机) | 7 | 纯水机 | 201/h | 台 | 2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生产企业。 2.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3.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提供相关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合同签订后2个月 | 200.00 |
J-008 (电瓶车) | 8 | 电瓶车 | Q=3t | 辆 | 2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生产企业。 2.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具备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3.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提供相关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合同签订后2个月 | 200.00 |
附表1
武汉铁路局投标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
营业执照编号 | 税务登记证号 | |||||
企业注册资金 | 电子邮箱 | |||||
企业经营范围 | ||||||
单位地址 | ||||||
联系人及电话 | 姓 名 | 移动电话 | ||||
固定电话 | 传真电话 | |||||
申请投标项目 (投多个包件时依次填写) |
项目名称 | |||||
招标编号 | ||||||
包 件 号 | ||||||
企业所具备资质 (对应招标公告资质要求应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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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情况 (代理商填写) |
授权代理单位: 授权代理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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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