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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亿元的招标合同高管要收3%好处费

   2015-05-14 178
核心提示:2014年度中央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5.1万亿元。同期仅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三桶油”营收就达5.36万亿元,占比超过20%。然而,4月末起集中公布的巡视整改情况显示,油、电、煤等央企“能源腐败”问题严重。

根据国资委和上市公司披露,2014年度中央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5.1万亿元。同期仅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三桶油”营收就达5.36万亿元,占比超过20%。然而,4月末起集中公布的巡视整改情况显示,油、电、煤等央企“能源腐败”问题严重。

部分国企高管年薪百万元仍谋取“巨额私利”。例如,上市公司中国神华披露的年报显示,曾任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的华泽桥早在2011年就已申请辞职,在退休前一年,其领取的薪酬达108万元。然而,纪检监察部门查明,华泽桥在担任多个职务期间,均与不法商人结成利益共同体谋取巨额私利。

年报及官网信息显示,截止到2014年末,中石油下属加油站达2万余家,中石化品牌加油站总数超过3万家。知情人士透露,庞大的成品油销售网络,是腐败的高发地。

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西北新疆分公司多名高管均因“加油站腐败”落马。例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原分公司党总支书记张文艳,在公司收购加油站的过程中多次收受贿赂超过150万元;原分公司总经理罗文辉在收购多家加油站过程中,受贿87万元。

在电力领域,在招标采购中收取好处费已成“潜规则”。曾任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物资分公司招标工作部管理人员的王庆东,在帮助某公司斩获共计1.49亿元的国企招标合同之后,从中获得中标金额3%的“好处费”;而在帮助重庆宇邦线缆有限公司获得国网公司订单的过程中,王庆东的“好处费”提成比例更是达到3.5%。

据新华社

透视国企“能源腐败”

数亿元的招标合同

高管要收3%好处费

中央巡视组第三轮专项巡视中,众多“油老虎”“电老虎”“煤老虎”落马引发关注。记者调查发现,上至年薪百万的董事会高管,下到基层销售负责人,能源国企的腐败态势严峻:动辄数亿元的招标合同中,一些高管竟然要收3%的好处费;一座座年营收上千万元的加油站,成为相关人员的生财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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