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西湖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关于印发西湖区201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西政办〔2015〕25号)等有关规定, 受 委托,就西湖区建立201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主要材料设备名录库(终端处理设备)(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报名,欢迎国内合格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编号: ZJOB-201504005
二、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微动力MBR膜生物处理设备(日处理水量分别为10立方米、20立方米、30立方米、40立方米、50立方米、75立方米);玻璃钢一体化设备(日处理量分别为:10立方米、20立方米、30立方米、40立方米、50立方米),曝气压力≥29.4Kpa,含回流系统等;预留远程监控端口。
具体型号及规格见本采购文件所附清单。本次采购的估算造价约为2000万元(最终以实际供货量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招标项目要求部分)。
三、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浙江省范围内的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水污染治理或生态修复)设计、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具有污水处理设备制造、供货、安装能力的制造商及厂家;并具有浙江省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服务能力,评价在三级及以上的;需同时具有同一品牌的产品系列(微动力MBR膜生物处理设备和玻璃钢一体化设备);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5月21日(双休、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00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2日9时00分前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
七、开标时间:2015年5月22日9时00分
八、开标地点:杭州市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400000元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十、其他事项: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提供相应资料);
(2)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如授权委托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代表必须亲自到场)。
十一、质疑及投诉
(1)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第(2)款规定的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
(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于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前提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采购各过程各环节结束之日前提出;供应商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于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前提出。
供应商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不按规定提出或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答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答复。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