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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设计12合同段(安防系统)招标公告

   2015-05-21 277
核心提示: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设计12合同段(安防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150519_14832740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新疆

招标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设计12合同段(安防系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 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设计12合同段(安防系统)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

2.2建设规模: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涉及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三个行政区;南起延安路站,终止于三坪新区五一十连站,规划线路全长44.4km,共设站27座,全线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为延安路至华山街站,线路全长19.3km,共设站16座,均为地下站;设哈马山车辆段与综合维修基地1座,八户梁停车场1座,主变电站2座,全网设控制中心一座。

2.3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安防工程费用为:20368.5万元。

2.4服务周期:

2.4.1总服务周期:自中标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之日止;

2.4.2方案和初步设计(含招标设计):自中标之日起,至2015年11月30日;

2.4.3施工图设计:自2015年12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4.4配合施工阶段: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之日止。

2.5本次招标范围: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设计12合同段(安防系统),包括并不限于全线的车站、区间、车辆基地、停车场、高铁主变电站、控制中心的2号线一期部分、派出所的安防及相关的机电系统等设计服务内容(其中不包括车辆段、停车场的视频监控、周界防范)。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有效;

3.2资质条件: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

3.3 业绩要求:近5年至少具有一项安防系统设计业绩。

3.4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职务。男性50岁以内,女性45岁以内。

3.5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7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于2015年5月19日至2015年5月29日10时30分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9日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提交地点为 乌鲁木齐。

5.2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

5.3投标文件的提交经办人应当随身携带由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当场签署提交记录。

5.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予以拒收。

6、投标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 不 给予投标补偿。

联系人:钱 永

手机: 1314 1221 596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qianyongzb@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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