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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解析预算管理之道

   2015-05-24 447
核心提示:作为部门预算的有机组成部分,政府采购预算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收支规模、业务活动范围和方向,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至关重要。

作为部门预算的有机组成部分,政府采购预算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收支规模、业务活动范围和方向,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至关重要。

从2001年试点采购预算以来,十多年间,江苏省不断探索、创新,建立健全采购预算管理制度。实践证明,这一工作既加强了对各项财政资金的管理力度,提高了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又健全了财政职能,细化了支出管理,也使财政对支出全过程的管理成为现实。

◆探索与实践

2002年,江苏省在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采购预算。随后,各省辖市陆续出台本地的管理办法,全面实行采购预算制度。2013年,按照“1+4”的预算管理体制,该省着力规范采购预算编制,并将这一工作纳入对各市的监管重点。

一是,基本实现与部门预算编制同步,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平台使预算编制更科学、精细。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各预算单位充分利用预算执行管理系统,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资产配置标准等要求,将各项收入和支出所形成的采购项目在部门预算中单独列示,形成采购预算项目,然后根据部门、单位的需求及项目内容,细化编制采购预算。以南通市为例,该市三管齐下,将配置标准、采购品目表与信息化手段有机结合,如该市在编制2011年采购预算时,利用电子化系统对常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进行固化,并充分利用预算执行系统,使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资产管理等环节有机融合。

二是,加强采购预算和计划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认真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对于在年度预算执行中,确需调整的,严格审批程序。在资金支付上,严格执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制度,支付令由财政部门开具。以徐州市为例,该市的做法是:局信息中心将采购预算指标统一导入“徐州市财政局预算执行系统—政府采购模块”,各预算单位在模块中填报采购用款计划,直接由采购处根据采购预算进行审批。采购处将审核后的用款计划提交国库处,国库处根据库款情况及非税收入上缴进度对用款计划进行审核,通过后下达各预算单位,同时发送采购处。随后,采购处将审核后的用款计划作为采购计划下达各采购中心,采购中心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接受采购人委托。资金支付上,实施国库集中支付。采购处根据审批过的用款计划、采购中心审验过的采购合同及验收报告开具支付令,市财政支付中心将资金直接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三是,通过预算约束,进一步落实并有效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着力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强化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努力将政策功能的各项要求落实到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预算等环节。切实简化资金拨付流程,确保将采购资金按规定直接并尽快支付给中标供应商。以苏州市为例,该市近年来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意见,建立了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制。创新推出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贷款合作项目——“采购通”,中小企业可以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为信用抵押凭据直接向银行贷款。

四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强化对采购预算的监督管理,提升社会认同度。围绕“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的要求,江苏省各市充分发挥采购单位、采购主管部门、审计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的监督检查作用,强化对采购预算管理的监督力度。采购单位和采购主管部门重点审查采购预算编制的完整性、采购项目确定的合理性、采购预算执行的规范性等;审计部门主要审查采购单位是否按制度履责、采购代理机构是否严格按预算执行等。同时,积极推进采购预算公开,接受社会力量的监督。以镇江市为例,该市财政部门坚持“三不”原则对采购预算进行监督,要求各单位树立无预算不采购、无计划不执行、不无故超预算采购的理念。而连云港市人大要求市审计机关对政府采购进行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市人大。同时,该市通过电话询问、上门走访、开座谈会、调查问卷等形式,及时了解和掌握采购项目执行情况,确保采购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

◆新思路

通过实践,江苏省逐步建立起了编制科学、执行严格、监督有力的采购预算管理机制。但毋庸讳言,依然存在如预算单位认识不足、预算审批流于形式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该省将切实增强采购预算执行的约束力和严肃性,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是,继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度。必须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现代信息技术等宣传工具,加大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覆盖面,让社会各界更好地掌握政策,把握政府采购基本内涵,进一步提高各预算单位对采购预算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做好基础准备工作,改进编制方法,切实抓好预算编制和审核关。在部门预算“二上”时,各预算单位应根据财政批复的支出预算,对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编制对应的预算表。在编制采购预算时,要切实做好基础准备工作。其一,预算单位对本单位的职责、职能和年度工作目标进行界定,制定科学可行的发展规划,为编制采购计划提供依据。其二,严格执行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和资产配置标准相衔接。其三,与单位资产管理紧密结合,明确掌握单位占用的资产、资源的使用情况、质量状况及分布状况。其四,成立以财务部门为主、相关部门参与的预算编制队伍,形成部门协作、单位一盘棋的编制机制。其五,广泛开展市场调研,建立商品信息库,分析本单位财政支出范围标准和近年来特别是上年度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及预算执行情况。其六,运用现代管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的作用。

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要充分借鉴、参考已经比较成熟且广泛运用的预算编制方法,将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分类编入对应的政府采购项目。同时,财政部门要加强审核,严格把关。

三是,严格采购预算执行与预算调整,坚持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推动专业化采购。切实增强预算约束观念,确保按照批准的采购预算严格执行。坚决维护采购预算的严肃性,除预算追加或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以及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文件明确要求确需进行政府采购的,原则上不得调整、追加采购预算。对于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因其他情形需调整采购预算的,实行按月集中会审,严格规范报批程序。加强采购节约资金管理,对各预算单位项目因实施完毕或终止而结余资金,根据不同来源,积极探索处理方式,切实增强财政的综合调控能力。预算执行中,要坚持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对于各部门、各单位发生的支出,直接从国库单一账户支付给供应商。积极推动政府采购行业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推动采购人加强需求管理,推动集中采购机构专业化发展的定位,鼓励社会代理机构走差异化的发展道路。

四是,推进预算的公开透明,努力实现物有所值。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全面提高采购预算监管水平。健全完善采购预算监督体系,逐步形成以财政部门为主,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共同配合,采购人与供应商积极参与的监督机制,建立从预算到采购、支付、资产管理,再到新预算各环节全贯通的循环监督、相互支持的体系。积极推进采购预算信息公开,将编制的采购预算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发布,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把绩效管理理念引入采购预算管理工作,逐步建立采购衡量指标体系,实现采购预算编制有目标、执行有监控、完成有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有运用的采购预算管理模式。

(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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