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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豆霍尔果斯厂房工程施工及管理+监理招标公告

   2015-05-25 303
核心提示:红豆霍尔果斯厂房工程施工及管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沙湾县博尔通古乡片区饮水安全改造工程已由塔城地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塔地发改农经[2015]18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农民自筹资金。项目法人为沙湾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博尔通古乡托普铁热克村等七村。2.2建设内容:配水管网主管10270m,分干管及村级管网26999m,入户管网38700m的土建及安装工程和阀门井、水表井、管件等配套设施安装工程。2.3标段划分:本次补招四标段和监理标。四标段:输配水管网及入户管网土建及安装工程和阀门井、水表井管件等配套设施安装工程。监理标:施工(包括设备安装)全过程监理。2.4工期要求:2015年6月20日开工,2015年9月20日竣工(工期92日历天)。2.5本项目四标段和监理的发包价详见招标文件,评标方法采用随机抽取法。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内,持有自治区水利厅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监理标: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不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内,并持有新疆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的独立法人。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30日至2015年6月3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9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新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新疆水利厅网、新疆信息网和《新疆经济报》上同时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沙湾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联系人:黄丽电话:0993-6020721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548号铁通大厦六楼联系人:罗萍杨娟电话/传真:0991-8885702 1869063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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