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423862
招标编码:CBL_20150528_169926111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广东
招标人:兴宁市公路局
省道S225线兴宁市205国道至火车站段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225线兴宁市205国道至火车站段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已由梅州市交通运输局以梅市交字[2015]34号文批准建设方案、以梅市交字[2015]101号文批复施工图设计、由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2015]34号文核准项目招标事项,建设单位为兴宁市公路局,招标人为兴宁市公路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省道S225线兴宁市205国道至火车站段公路路面改造工程,该项目批复投资为2571.48万元。改造路段起点于兴宁市兴城(起点桩号为K69+150),与国道G205相接,沥青砼路面改造,途径福兴铭贤第、新联小学、岭尾、凹下、刁坊向阳,终于兴宁市火车站(终点桩号为K75+308.23),长6.158公里。本公路线路主要技术指标分别如下:
路线全长:6.158公里。
公路等级:二级。
计算行车速度:80km/h。
路基宽度:15米。
路面宽度:14米。
设计荷载等级:公路-II级。
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路基、小桥1/50。
本次项目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233.3478万元。
招标范围:改造路段起点于兴宁市兴城(起点桩号为K69+150),与国道G205相接,沥青砼路面改造,途径福兴铭贤第、新联小学、岭尾、凹下、刁坊向阳,终于兴宁市火车站(终点桩号为K75+308.23),长6.158公里。具体内容以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 60个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具有施工企业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2012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一项单项合同段里程6公里以上新建、改扩建或路面大修二级公路或以上级别公路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广东省外投标企业,应符合粤建市函〔2011〕218号)的要求),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及具备路桥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没有在标、在建工程任务,如果发现项目负责人有在标、在建工程任务,则以废标处理。
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路桥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A证)。
拟派公路试验检测工程师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工程师证书。
拟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C证)。
3.3 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信誉要求:
a、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b、没有被国家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而且取消 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c、申请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9日至2015年 6月4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报名。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联系人:周 辰
手 机:18513601029
电 话:010-8862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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