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环保部权威人士处获悉,为了防止相关部门和企业“雁过拔毛”,蚕食相关环保资金,目前环保部拟出台《政府采购环境服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并报送,预计6月出台。
据了解,纳入到指导意见中的政府采购的环境公共服务,将包括城乡生活废水、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的单项或者一体化服务,城乡区域河道水域、公园湖泊水质养护、城乡植树种草,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环保、城乡公用土地的环境修复服务。《意见》规定,政府购买环境服务将一律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获得。据介绍,目前由地方政府“买单”大力建设的环境污染监测系统也将纳入到改革领域,将由专业的机构建设和运行,政府资金将转向按照效果来支付费用。
“实际上这是对地方政府环保投入方式进行了重新规划和设定,从以前的进行基础设施投入的‘过程买单’,转向按照‘效果’来付费。除了更加合理的使用财政资金外,同时也可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放大财政环保投入资金的作用。”上述权威人士对记者表示。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即将出台的指导意见中,除了包括可以购买环境服务的内容,还有引导产业的相关政策。比如,环境服务的投融资、环境服务收费、消除条块分割、打破行业壁垒、税收、建立企业提供环境服务的考核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