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4GC250HW
招标编码:CBL_20150601_15097112
开标时间:2015-06-25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招标人: 赤峰富龙热电厂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编号:2014GC250HW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赤峰富龙热电厂3×116MW热水锅炉供热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发改委以赤发改投字(2015)25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赤峰富龙热电厂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资金,现已全部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玻璃钢冷却塔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
赤峰富龙热电厂3×116MW热水锅炉供热项目玻璃钢冷却塔设备采购。
三、招标范围及数量:
招标范围:玻璃钢机械通风冷却水塔设备,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技术资料和调试,试运行,验收等技术服务。
主要设备工作参数:
设备名称:玻璃钢机械通风冷却水塔设备;
型号:Q=200m3/h、布置方式:冷却塔安装在室外,共2座塔,方形、并列布置(不带集水盘)。总冷却水: 400 m3/h。单格冷却水量:200 m3/h(共计2格)。整塔总处理能:400 m3/h;
数量:2座;
备注:进42℃、出32℃。
四、质量等级:合格
五、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资金。
六、所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且为一般纳税人;本项目只接受设备生产商投标;
6.2投标人近三年(从2012年1月1日至今)相同(相似)工程或相同出力及以上不少于1台;
6.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1)营业执照及一般纳税人证明(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从2012年1月1日至今)相同(相似)工程或相同出力及以上不少于1台,符合各自设备的要求,且已投入运行(须提供合同及技术协议原件);(3)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5)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赤峰市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编写目录。目录格式如下:
序号 |
使用单位 |
业绩数量 |
合同和技术协议 |
使用意见 |
6.6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内容为:(1)营业执照及一般纳税人证明(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从2012年1月1日至今)相同(相似)工程或相同出力及以上不少于1台,符合各自设备的要求,且已投入运行(须提供供货合同和技术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用户使用证明须提供原件);(3)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5)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赤峰市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须装入投标资格后审资料中,开标时必须提供用户使用证明原件,用户使用证明须与供货合同和技术协议相对应。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的投标人,直接在报名现场有偿获取。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时间:2015年6月2日至2015年6月8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联系人:王 帆
手 机:18513601029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wf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