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伊犁河流域喀什河重点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经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州发改项目201559号核准,招标人为尼勒克县湿地管理站,建设资金为申请国家补助投资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伊犁河流域喀什河重点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建设项目。2.2建设地址:尼勒克县喀什河流域。2.3建设规模和内容:本次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喀什河湿地管理站办公设备28套(包括办公家具、电脑及照相机等),界桩576个,围栏54km,防火道2km,防火服85套,柴油发电机一台。第三标段:瞭望塔2座,防火道5km,湿地恢复工程(护岸林营造46.7h㎡,荒滩造林75.97h㎡),宣传牌共65块,办公生活设备(包括办公桌、沙发、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等),工作设备(包括风力灭火机、北斗导航仪、扑火工具等);第五标段:本项目全过程监理。2.4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招标答疑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凡有意参加第一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三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以往类似设备供货经验。3.2凡有意参加第三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及市政公用工程叁级以上(含叁级)并同时具备钢结构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以往类似设备供货经验。3.3凡有意参加第五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3.4本次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4.1凡有意参加第一、三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安全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造价员岗位证,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外省企业需具备进疆备案登记证、州外企业需具备进伊备案登记证、类似设备供货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以上均为原件且在有效期内,并同时提供两套盖公章的复印件、不接受公证件)。4.2凡有意参加第五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总监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岗位员证、外省企业需具备进疆备案登记证、州外企业需具备进伊备案登记证(以上均为原件且在有效期内,并同时提供两套盖公章的复印件、不接受公证件)。
5、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日至2015年6月6日,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在伊宁市辽宁路350号九城商务中心三楼313室来人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5年6月7日至2015年6月11日,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在伊宁市辽宁路350号九城商务中心三楼313室购买招标文件。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1000元,另须交纳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3万元。第三标段:5万元。第五标段:1万元。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经济报》及伊犁州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尼勒克县湿地管理站联系人:那森电话: 18997582001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黄飞电话: 186999002680999-8997327监督单位: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电话:0999-8030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