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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地铁4号线DZⅢ型扣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5-06-03 215
核心提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地铁4号线DZⅢ型扣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3-15023

招标编码:CBL_20150602_15128020

开标时间:2015-06-24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1516万元

所属地区:四川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地铁4号线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3-15023)

1 项目介绍

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线路全长约21.425km,分东、西延伸线。东端设有西河停车场一座。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轨道工程1标项目承建范围为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西延线轨道工程。西延线起于温江大学城,后沿南熏大道由西向东敷设,在海科路路口设杨柳河站,出凤溪站后线路拐入光华大道,在南熏大道与光华大道交叉口东侧设置南熏大道站,出站后沿光华大道由西向东敷设,在人和东街口东侧设置光华公园站、在温泉大道口东侧设西部新城西站(与划22号线换乘)、在凤凰大街口西侧设凤凰大街站、在土龙路西侧设置西部新城站,出站后接4号线一期工程起点公平站(不含)。长10.891km,均为地下线;共设置车站8座,其中换乘站2座。

建设资金已落实,拟对工程所需物资进行招标采购。

2.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见下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交货地点


1


扣件


DZⅢ型



58589


1000


5


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轨道工程1标项目施工现场

注:a、扣件投标人必须是弹条生产商,扣件系统按套集成供货;b、扣件投标人必须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所有投标弹条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原铁道部上道许可,提供所投标产品近3年原铁道部质检中心检验报告。

c、以上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扣件供货品种、规格及对应的数量和品牌。合同中明确的数量与本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招标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招标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投标人资格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资质证书。

3.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相应产品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材料在发证范围内)或原铁道部上道许可;满足“第六部分-技术规格书”中的相关。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2013年和2014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公司注册资金须达伍仟万元以上(含伍仟万元)。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招标产品生产商具有2013年或2014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招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或产品近一年的型式检验报告或质量检验证书(如果有)。

3.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须提供近5年的国内地铁项目产品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招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招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招标状态。

3.7从事特殊专业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书(如有需要),国内地铁工程认可的优秀供货商证明(如果有)。

3.8本次招标不接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发售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的投标人,请完成注册并及时报名。经我公司确认后,请投标人在该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凡报名的投标企业必须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等资料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费用采取电汇或现场现金方式递交。汇款信息如下:

4.4招标文件由招标机构统一发售,标书费由招标机构收取。投标保证必须于2015年6月17日前汇至以上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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