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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成都至兰州铁路站前工程CLZQ-13标段第二批次自购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15-06-08 260
核心提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成都至兰州铁路站前工程CLZQ-13标段第二批次自购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LTL-ZGWZ-2015-004

招标编码:CBL_20150606_1043832716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

所属地区:四川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成都至兰州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新建成都至兰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1381号)、铁道部以《关于新建成都至兰州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6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共公司(原铁道部)和四川省、甘肃省投入的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因施工需要,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用水泥、粉煤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成都至兰州铁路位于四川省和甘肃省境内,起于成都,经什邡、绵竹、安县、茂县、松潘至九寨沟,向北延伸连接在建兰渝铁路的哈达铺站。

正 线建筑长度457.592km,其中双线301.827km,左线单线长155.765km,右线单线长155.935km。新建桥梁112座 82.70678km,新建隧道33座332.438km,全线长度大于10km隧道共14座,大于20km的隧道2座,最长隧道为平安隧道长 28.398km;其次为岷山隧道,长25.047km。全线桥隧比为86.05%。

主要技术标准如下:

铁路等级:I级

正线数目:双线

限制坡度:9‰,加力坡18‰

旅客列车速度目标值:200公里/小时

最小曲线半径:一般3500m,困难2800m

牵引种类:电力

牵引质量:4000t

到发线有效长:850m,双机地段880m

闭塞类型:自动闭塞。

2.2招标内容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备注
水泥 SN01 65000 见公告 2000  
水泥 SN02 65000 见公告 2000  
粉煤灰 FMH01 20000 见公告 2000  
粉煤灰 FMH01 20000 见公告 2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水泥: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拥有干法旋窑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投低碱水泥包件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商须具有生产低碱水泥的干法旋窑生产线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1亿元(含)人民币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的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3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 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 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同一个包件中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且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产品必须符合铁路客专高性能混凝土原材料最新标准。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申请人。

粉煤灰: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含)以上,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2011-2013年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140号)及《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铁建设[2010]240号发布)等最新标准的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3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 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 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代理商要出具电厂的代理授权书或电厂粉煤灰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书,如果是总经销商出具的授权函,还应同时出具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的授权函原件或原件扫描件;同一包件电厂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电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粉煤灰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 6 日0:00时至2015年6月 10 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登录“会员注册及报名系统”栏目,按要求完成网上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4.2招标文件售价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6月 26 日9:00时至10: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 26 日10:30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钱 永

手机: 1314 1221 596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qianyongzb@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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