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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庆炼化5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装置质量升级国Ⅴ技术改造项目EPC 总承包招标

   2015-06-12 156
核心提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50万吨 年催化汽油加氢装置质量升级国Ⅴ技术改造项目EPC 总承包招标

招标编号:2015-0076990-DQLH-0001808

招标编码:CBL_20150611_170132776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黑龙江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15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装置质量升级国Ⅴ技术改造项目EPC 总承包

项目编号 2015-0076990-DQLH-0001808

一. 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及概况: 大庆炼化公司原15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装置采用中国石油石油化工研究院开发的DSO技术,以催化汽油为原料,对催化汽油进行加氢精制,生产满足全厂调 和国Ⅳ排放标准要求的车用汽油。此次技术改造是在原 15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装置新增一台加氢后处理反应器(S32168+15CrMoR(H)复合板),使辛烷值损失的保证值由1.5降为1.2,实现 汽油产品满足国V汽油标准总硫含量要求。 2.2项目建设地点:大庆炼化公司生产区内。 2.3招标范围 ⑴E-设计部分:按照石油化工规范标准深度要求及批复的基础设计内容,完成项目详细设计,满足现行设计规范,满足现场施工要求。根据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及 相关现场资料、设计文件,完成项目竣工图编制,并按大庆炼化公司要求完成归档。 ⑵P-采购部分:负责项目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 ⑶C-施工部分:设计文件所包含的所有专业的施工、调试、验收、开工保运、竣工验收及资料归档、维护培训、后续服务等工作。 2.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具体以业主下达的开工指令为准),工程中间交工日期为2015年11月20日。 序号 作业名称 完成日期 设计   详细设计完成 2015-8-30 一 总图专业   1 装置道路及竖向布置图 2015-7-5 二 工艺专业     图表   1 工艺管道流程图 2015-8-10 2 工艺设备规格表 2015-8-10 三 结构专业   1 反应器基础图 2015-7-20 2 钢结构 2015-8-30 四 静设备 2015-7-30 五 动设备专业 2015-7-30 六 配管 2015-8-30 1 工艺料表 2015-7-15 2 配管图 2015-8-30 七 仪表 2015-8-30 1 询价书提交 2015-7-25 2 施工图 2015-8-30 采购 一 配管专业(含抗氢抗硫长周期材料) 2015-9-15 二 结构专业   1 构架钢结构材料采购 2015-8-10 三 静设备专业 2015-10-30 1 反应器(S32168+15CrMoR(H)复合板) 2015-10-30 四 动设备专业 2015-9-20 五 仪表专业 2015-9-30 施工     完成日期 1 土建施工(装置) 2015-8-15 2 钢结构预制安装 2015-10-25 3 设备安装 2015-10-30 4 工艺预制、安装、吹扫 2015-11-10 5 电气安装施工 2015-11-3 6 仪表安装施工 2015-11-10 项目投产   项目投产 2015-11-20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具体情况详见编号为LHZB-C-2015-013的招标文件。

⑴E-设计部分:按照石油化工规范标准深度要求及批复的基础设计内容,完成项目详细设计,满足现行设计规范,满足现场施工要求。根据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及相关现场资料、设计文件,完成项目竣工图编制,并按大庆炼化公司要求完成归档。 ⑵P-采购部分:负责项目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 ⑶C-施工部分:设计文件所包含的所有专业的施工、调试、验收、开工保运、竣工验收及资料归档、维护培训、后续服务等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 (3)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及检维修承包商管理办法》第22条:“所属企业所选择的承包商应是准入资源库的承包商。”和第23条规定,结 合本招标项目规模特点,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应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准入证(一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 ⑴设计方面: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证书中应允许从事工程总承包业务); ⑵施工方面:须具备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 ⑶联合体牵头人要求: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近3年承担过3项以上、单项工程合同额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的炼化生产装置EPC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而且,近3年承担过至少1项催 化汽油加氢装置EPC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3.4 HSE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近3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3.5 财务和信誉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近3年工程结算收入均在人民 币5亿元/年以上,近三年财务审计合格、无违纪记录、无违规事项;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3.6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类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7 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设备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的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设备,应具有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年06月11日 08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年06月15日 15时30分00秒

4.1 凡投标者,请于 2015 年6月11日至 2015 年6月15日(法定节日除外),上午 8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13 时 00 分至15 时 30 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及资质资料复印件发售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4.3不接受邮购。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6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 年 6月 30 日 9 时 00 分

联系人:陈一名

手 机:13269553913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bcgym@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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