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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河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4年度建设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2015-06-14 256
核心提示:青河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4年度建设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青河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4年度建设项目已由新水农水(2014)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专项资金、自治区配套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群众投工投劳及退牧还草资金。招标人为青河县水利管理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青河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4年度建设项目区位于青河县阿苇灌区。新建滴灌面积3万亩,其中自压灌溉面积1.37万亩,加压灌溉面积1.63万亩,共分为23个滴灌系统。计划工期:2015年7月15日—2015年12月15日。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43万元)。

3.投标人资质要求:3.1所有投标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监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投标人;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4)需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予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废标处理。(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6月17日至2015年6月21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8日10点30分,地点为新疆阿勒泰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日报》、《新疆水利网》及《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青河县水利管理总站。联系人:邵芳霞。电话:0906-8830497。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袁志宇。电话:1510906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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