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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电信广东公司大数据平台佛山机楼节能改造项目全封闭密集型母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5-06-25 237
核心提示:2015年中国电信广东公司大数据平台佛山机楼节能改造项目全封闭密集型母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ZB-2015-2019

招标编码:CBL_20150624_15629589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网络通讯计算机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广东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本招标项目为2015年中国电信广东公司大数据平台佛山机楼节能改造项目全封闭密集型母线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JZB-2015-2019),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货物招标,报价总价不得高于人民币97.76万元(不含税),否则投标将予以否决。

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全封闭密集型母线。

项目完成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5个日历日内全部设备到货完毕并完成安装。(应当提供项目完成的方案及保证措施)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佛山里水机楼)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在中标后,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中参加投标;

2.1.4本项目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以下特殊情况除外: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或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或台港澳投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上述情况应由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使用代理商投标理由的说明文件并承诺对代理商投标承担连带责任。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投标人进行投标。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提供的本项目唯一合法代理授权书。

2.1.5投标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以上条件。

2.1.6必须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系列)证书。

2.1.7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2年至今)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2年至今)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2年至今)有骗取中标的;

(7)投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投标人必须提供覆盖本项目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并提供对应的型式检验报告。

2.3.3投标人应提供设备制造商同类母线产品在国内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间不少于3个国内通信机楼的项目经验(项目数量以合同为单位进行计算),且上述项目中的本项目同类母线产品总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必须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签订金额页、合同签字页)或相关票据证明材料,如提供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具体订单。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所提供的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开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本提供的项目业绩必须为3C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业绩,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不予认可。

2.3.4投投标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制造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制造商为境内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制造商为境外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4.2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系列)证书。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凡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均可进入本项目的详细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6月2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7月15日9时30分。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回传

联 系 人:王 帆

手 机:1326 9139 778

电 话:010-8862 2152

传 真:010-8862 2152

邮 箱: wfzbcg@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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