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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核压水堆示范工程常规岛及其BOP项目第五批辅机【常规岛暖风】招标公告

   2015-07-05 202
核心提示: 国核压水堆示范工程常规岛及其BOP项目第五批辅机【常规岛暖风】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150703_15892270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山东

招标人: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山东鲁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国核压水堆示范工程常规岛及其BOP项目

第五批辅机设备招标

招标公告

1. 国核压水堆示范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EPC总承包商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山东鲁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就本项目第五批辅机设备在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招标人: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山东鲁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2 项目名称:国核压水堆示范工程常规岛及其BOP项目

2.3 工程概况

国核压水堆示范工程是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示范电站项目,该项目建设的CAP1400大型先进压水堆核电站,是在消化、吸收AP1000技术基础上的再创新和集成创新实践,从而形成我国自主产权的大型压水堆核电站设计技术,是国家级重大科技示范工程。

2.3.1 机组型号:CAP1400

2.3.2 工程规模:2×1400MW发电机组。

2.3.3 建设地点:山东省威海市所辖荣成市南偏东 23km处,北 2.5km处为宁津镇政府驻地——宁津所。

2.4 工期:

1#机组原定于2015年4月30日开工浇灌第一罐混凝土(FCD),1#机组建设周期56个月;两台机组施工间隔为12个月,2#机组建设工期目标为2#机组FCD+50个月。

3. 供货范围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设备参数

交货期

12

常规岛暖风机

2X20台

1、设备型号:挂式热风暖风机。

2、加热热水压力1.6MPa。

3、加热热水温度:90/46℃。

4、进风温度 10℃;通风量:≥7000m3/h。

5、暖风机散热量:≥55kW。

1#机组2016.10.15

2#机组2017.03.15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全部要求: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4.2 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具有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

4.3 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以及国家权威检验检测独立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

4.4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具备相应的研发、设计、设备制造/采购的合格资质,并满足下列要求:

a) 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b)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c) 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次招标设备的供货及相关服务,并具有同类产品业绩:

网控通信楼蓄电池:投标人应具有600MW机组不停电电源系统供货业绩。

常规岛及其BOP低压开关柜:投标人的低压开关柜及其柜内主要元器件均应具有1000MW及以上核电机组供货业绩。

252kV SF6全封闭组合电器:投标人应具有1000MW及以上核电机组252kV及以上或电网500kV及以上SF6全封闭组合电器供货业绩。

发电机出口断路器:投标人应具有同类型相近规格及参数核电或火电业绩。

500kV及220kV电容式电压互感器:投标人应具有核电或1000MW火电机组500kV及220kV电容式电压互感器供货业绩。

变送器屏:投标人应具有核电或1000MW火电机组变送器屏或保护试验电源柜供货业绩。

常规岛及BOP保护试验电源柜:投标人应具有核电或1000MW火电机组变送器屏或保护试验电源柜供货业绩。

发电机和变压器电能表屏:投标人应具核电或1000MW火电机组发电机和变压器电能表屏供货业绩。

网络微机监控系统(NCS):投标人应具有核电或1000MW火电机组500kV及220kV网络微机监控系统(NCS)供货业绩。

非放化验室设备:投标人应具核电或1000MW火电机组化验室设备供货业绩。

绝缘油处理设备:投标人应具核电或1000MW火电机组绝缘油处理设备供货业绩。

常规岛暖风机:投标人应具600MW及以上机组暖风机供货业绩。

汽轮发电机组和常规岛电动给水泵弹簧隔振器:投标人应具有同类型相近规格及参数核电或火电业绩。

d) 投 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 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方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e) 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部分,必须获得进口许可证书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进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4.5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合同执行能力。

a) 近5年所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虽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进行了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b) 近3年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同一合同10%货值及以上)退货以及严重影响施工,或虽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c) 近3年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d) 近3年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投诉通报。

4.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招标编号下的标的货物的投标。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招标编号下的标的货物的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时至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将填写完整的附件2:“投标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扫 描件按照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会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放给申请人。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3日9:00时(暂定)。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钱 永

手机: 1314 1221 596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qianyongzb@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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