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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车站设备(风水电)安装及设备区装修工程项目(东段)公告

   2015-07-06 293
核心提示:昆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车站设备(风水电)安装及设备区装修工程项目(东段)公告

1.招标条件:

昆明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基础[2011]169号文批准建设。 对昆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车站设备(风水电)安装及设备区装修工程项目(东段)三标段、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该项目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1项目名称:昆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车站设备(风水电)安装及设备区装修工程项目(东段)四标段

1.2招标编号:GXTC-1528074

1.3资金来源:招标人按政府规定筹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昆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起点为米轨石咀站西侧,终点为东部汽车客运站。线路沿春雨路、人民西路、东风东路、南屏街、东风东路、人民东路延长线、金马寺村、太平路、人民东路延长线敷设。一期工程线路全长19.16km( YAK4+200.00~YAK23+360.00),其中高架线1.17 km,地下线和过渡段长17.99km。共设车站17座,全地下车站,平均站间距1.15km。车辆段设置在石咀,停车场设置在放马桥。石咀站预留南延伸的条件。

2.2标段划分:2个标段。

三标段:省体育馆站、文化宫站、省博物馆站、西昌路站及相应区间;

四标段:大树营站、金马寺站、太平村站、虹桥村站、东部客运站及相应区间。

投标人可就上述一个标段或二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上述两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昆明轨道交通三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及区间低压动力、照明配电工程,给排水及水消防系统工程,通风空调系统工程的设备采购(风机、风阀、消声器、低压配电箱等为甲供)、安装、调试、设备区装修(含区间联络通道人防门采购及安装)等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技术说明文件所列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技术说明文件。招标人保留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调整工程范围的权利。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11月

计划竣工时间:2016年10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有效。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1)、2)其中一项所要求的资质:

1)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如满足上述1)的投标人不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可与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投标人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也可将消防工程和装修装饰工程分包给具备以上专业资质的承包单位。

如满足上述2)的投标人不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可与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个。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具有不少于2个已完工且投入运营的国内地铁工程车站设备(风、水、电)安装及设备区装修业绩,且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安装及装修业绩可不在同一合同项下,且设备(风、水、电)安装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装修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采用联合体或分包方式投标时,可采用联合体成员或分包单位的业绩)。

3.3人员要求:

1)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在国内地铁工程车站或车辆段或停车场设备(风、水、电)的施工安装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

2) 拟派往的项目总工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在国内地铁工程车站或车辆段或停车场设备(风、水、电)的施工安装项目中任职项目总工。

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

3.4其它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并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10年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公布信息为准);2013年1月至今没有发生过重大以上(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4)严禁投标人有挂靠、转包、分包的行为,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罚。

(5)投标人须按照按昆招监委发【2013】2号文的要求和格式提供承诺书。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如母公司参与投标,则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同一集团公司下属的子公司只允许一家(按报名顺序)参与投标,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集团除外。

(9)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10)昆明市外的投标人须根据昆政办【2010】75号文规定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昆明市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承诺函。

(11) 为加强安全管理,维护昆明正常的公共资源交易秩序,云南省外建筑企业、 从事招投标活动,必须提供入滇备案证书或入滇备案承诺书,承诺书应承诺其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完成入滇备案(承担本项目安装工作的单位须按规定完成入滇备案)。

(12)其它要求: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须自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提供查询结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07-02 16:11 至 2015-07-07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 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07-27 10:30。

5.2 网上递交: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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