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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一期、十号线工程项目集中采购物资轨道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15-07-07 163
核心提示:重庆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一期、十号线工程项目集中采购物资轨道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WY-2015-02

招标编码:CBL_20150706_15937269

开标时间:2015-08-03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重庆

招标人:中铁重庆地铁建设指挥部

重庆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一期、十号线工程项目集中采购物资轨道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WY-2015-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和十号线工程项目业主均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现项目的轨道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中铁重庆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五号线招标人)和中铁重庆地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十号线招标人)组成联合体,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资金来源:项目为BT模式,资金由中国中铁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五号线工程项目概况

重庆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一期工程(园博中心站~跳蹬站)是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轮建设规划(2012~2020)所获批的八个项目之一,线路全长39.75km,起于园博中心站,止于跳蹬站。全线共设车站25座,停车场、车辆段、综合控制中心各1处,变电所3座。

建设工期情况:本项目于2014年2月开工建设,2017年12月竣工。

2.2十号线工程项目概况

重庆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建新东路-王家庄段)是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轮建设规划(2012~2020)所获批的八个项目之一,线路全长33.42km,其中地下段长27.04km,高架段长6.38km。全线共设车站19座,设王家庄停车场、朱家湾车辆段、大寺坝主变电所和重庆北站二级电源开闭所(引自环线所建的周家院子变电所)。环线重庆北站纳入十号线工程范围。

建设工期情况:本项目于2014年4月开工建设,2017年12月竣工。

2.3招标内容

2.3.1供货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轨道施工所需的所有轨道物资及备品备件。

2.3.2包件划分见附件1:“招标物资信息表”。

2.3.3供应周期: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施工结束为止。

2.4工程线路总平面图

详见附图:五号线线路总平面图和十号线线路总平面图。

3.招标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第613号) ;

3.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5《关于印发<铁路有形建设市场交易规则>的通知》(铁建设〔2008〕56号);

3.6《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2〕216号);

3.7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会颁发的发改基础[2013]780号和[2013]1201号文件;

3.8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暂行)》(〔2011〕441号);

3.9其它国家和重庆地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10 《重庆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一期(园博中心站~跳蹬站)BT融资建设总承包合同》;

3.11《重庆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建新东路~王家庄站)BT融资建设总承包合同》;

4.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2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状况(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3年和201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5.3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生产厂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5.4投标人具有拟投标物资生产能力证明[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5.5对于集成供应的零部件,对该零部件生产商的要求不低于对投标人的要求,零部件生产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企业资质材料、供货业绩证明、生产能力证明、财务审计报告、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资料,并加盖生产商和投标人公章,由投标人提供。

5.6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一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的生产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5.7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5.8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5.9投标人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5.10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2)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含原铁道部)或其他城市地铁(轨道)公司禁止投标仍在禁止期内的或有不良记录的。

(3)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有不良记录的。

5.11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类项目的投标: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5.12其他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招标物资信息表,招标公告附表中的资格要求作为本节的补充说明。

5.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潜在投标人须进行供应商注册方可参与投标。

6.2完成注册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7月14日下午17时前,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三)营业执照副本、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购买招标文件所需现金汇入指定账户内,确保到账并在回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购买招标文件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7月9日上午9 时(北京时间,下同)至2015年 7月14日下午 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

6.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信息表”,售后不退。

6.4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下载招标文件。

6.5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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