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徐州华鑫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组织“徐州华鑫发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脱硫除尘装置一体化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工作,现准备进行资格预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徐州华鑫发电有限公司
业主:徐州华鑫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华鑫发电厂
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整体进度计划: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9月16日(暂定),工期60天。
二、本次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主要指标 |
资格预审文件价格(元) |
备注 |
1 |
CRPJZ-2015-02GC/12 |
徐州华鑫发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脱硫除尘装置一体化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
1.000 |
在燃用设计煤种时:入口SO2浓度≤3400mg/Nm3(标态,干基,6%O2)。改造后在燃用设计煤种时,FGD系统出口SO2浓度小于35mg/Nm3(标态、干基、6%O2),燃用设计煤种时,脱硫效率≥99%。现有FGD入口烟尘浓度≤40mg/Nm3(标态、干基)。改造后在燃用设计煤种及校核煤种时,FGD系统出口烟尘浓度≤5mg/Nm3(标态、干基)。现有#1FGD雾滴含量75mg/Nm3、#2 FGD雾滴含量100mg/Nm3,系统改造后FGD系统出口雾滴含量小于30mg/Nm3。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三、资格预审相关要求
(一)资格要求
符合以下所要求资质条件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即申请人)均可提交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才可购买招标文件,成为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如果申请人通过了资格预审,其资质文件将是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申请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国内有厂家直接供货的,进口设备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中间代理机构的投标。
7、其他要求:
⑴、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⑵、进口同一种产品在同一个标段不得有两家同时投标。
8
⑴、工程设计资质:环境工程(含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
⑵、工程施工资质:申请人或其分包施工方应具有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⑶、入口SO2浓度≤3400mg/Nm3(标态,干基,6%O2)出口SO2浓度小于35mg/Nm3(标态、干基、6%O2);FGD入口烟尘浓度≤40mg/Nm3(标态、干基),在燃用设计煤种及校核煤种时,FGD系统出口烟尘浓度≤5mg/Nm3(标态、干基)。现有#1FGD雾滴含量75mg/Nm3、#2 FGD雾滴含量100mg/Nm3,系统改造后FGD系统出口雾滴含量小于30mg/Nm3。
⑷、具有采用脱硫除尘一体化技术改造的、满足上述排放要求的、通过第三方性能检测合格且地方环境主管部门达标验收的(要求出具验收报告)、投运1年以上的、300MW及以上机组,数量2台以上的投运业绩。(投运业绩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5月1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参加资格预审单位应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预审单位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证明具备投标资格的原始文件及复印件(包括法人代表授权书、营业执照、资质等级、ISO9000认证证书、职业安全、环境认证证书等)。
2.按附件中规定格式,提供参加预审单位已完成的类似工程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包括合同范围、签字页等)、竣工证明,以及近三年质量回访记录。
3.参加预审单位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
4.参加预审单位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同时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5.信用评估单位颁发的资信等级证书、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等。
6.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确认的近三年施工的脱硫除尘一体化技术EPC总承包项目安全、质量、业绩、验收情况的证明材料。
7、已完工程的获奖情况及企业荣誉(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程序和办法
1.招标人将成立资格预审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次资格预审工作。
2.成立资格预审小组,制订资格预审办法,经过资格预审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3.本次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
五、申请资格预审单位登记
申请资格预审的单位必须进行登记,未登记的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文件将被拒收。
六、资格预审文件发售
(一)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7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二)资格预审文件价格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需支付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资格预审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资格预审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三)资料审核
上述发售时间内,在网上填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登记表(未进行网站注册的须先办理注册手续)。
(四)付款方式
支持网银在线支付(中国工商银行)和转账支付两种付款方式。
(1)在线支付
在网上填写发票信息并进行在线支付。
(2)转账支付
将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款项转账汇入指定的银行账号,办理后在网上填写发票信息和转账汇款信息并上传银行汇款回单复印件。
收款账户信息:
(五)资格预审文件领取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款项在线支付成功,或银行汇款信息得到确认后即开通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下载功能。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需要使用数字证书,未办理数字证书的需要在网上申请办理;纸质资格预审文件和发票可在开标现场领取。
七、资格文件的递交
1.递交方式
派员将上述全部资格文件在以下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的递交地点。
2.资格文件的接收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
3、资格预审文件份数
书面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三份,电子版(U盘)两份。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会员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
联系人:王 生
手机:15600116008、1300113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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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