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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服饰织造园标准厂房与配套服务区等的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3-07-26 539
核心提示:福建省晋江市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编号为晋设施招[2013]0725016 的 晋江市食品产业园标准厂房、职工公寓,晋江市时尚服饰织造园标准厂房
1、招标条件
福建省晋江市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编号为晋设施招[2013]0725016 的 晋江市食品产业园标准厂房、职工公寓,晋江市时尚服饰织造园标准厂房与配套服务区等项目的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晋江市食品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晋发改审[2013]101号;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晋江市食品产业园职工公寓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晋发改审[2013]102号;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晋江市时尚服饰织造园标准厂房与配套服务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晋发改审[2013]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晋江市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后续服务等工作进行 公开 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晋江市食品产业园标准厂房、职工公寓,晋江市时尚服饰织造园标准厂房与配套服务区等项目;
2.2 建设地点:   晋江市   ;
2.3 工程建设规模: 晋江市食品产业园标准厂房总用地面积为300.7亩,总建筑面积约为440843平方米;晋江市食品产业园职工公寓总用地面积为84.8亩,总建筑面积约为130173平方米;晋江市时尚服饰织造园标准厂房与配套服务区总用地面积为256亩,其中,标准厂房总用地面积为179亩,配套服务区总用地面积77亩,总建筑面积约为431600平方米,其中,标准厂房建筑面积约为322000平方米,配套服务区建筑面积约为109600平方米。 
2.4 投资总额:约 19亿元人民币;
2.5 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晋江市食品产业园标准厂房、职工公寓,晋江市时尚服饰织造园标准厂房与配套服务区等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后进行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等工作。中标后业主单位有权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其需要取消或调整具体项目,成熟一项实施一项。
2.6.2内容:①、本项目建筑红线图内建设报审、招投标和施工所需的全部图纸;晋江市食品产业园标准厂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厂房及道路、广场、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其中标准厂房的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建筑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及太阳能热水系统。晋江市食品产业园职工公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寓楼、其他配套建筑及道路、绿化景观等公共配套设施;其中公寓楼的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建筑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及太阳能热水系统。晋江市时尚服饰织造园标准厂房与配套服务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厂房、蓝领公寓、企业办公、综合办公、商业配套及其他配套服务设施;其中标准厂房及蓝领公寓的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建筑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及太阳能热水系统。②、工程勘察:根据工程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工程勘察文件。
2.7勘察、设计周期要求:方案设计优化:15日历日;初步设计:30日历日;施工图设计:30日历日。勘察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其中初勘察报告应在15日历天内提供)应提供符合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高级技术职称且具备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3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下同):①自本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且建筑面积不低于350000㎡(含350000㎡)的工业或住宅或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项目;②若为联合体投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第3章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标准。
3.5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预审  。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13年 7 月 26 日至 2013 年 8 月 1 日,以不记名方式自行到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jjce.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资格预审截标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帐或电汇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拾万元人民币       。
7、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资格审查申请书应于2013年 8 月 7 日 15 时  30分(北京时间)以前(招标人于截止时间前 30 分开始接收)送至晋江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投标文件接收处,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7.2 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必须持身份证(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到场验证登记。
7.3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必须持身份证(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资格审查会议,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会议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晋江市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  晋江经济开发区科技综合大楼   ,邮编:  362200 ;
电话:    0595-85739009       传真:             ;
联系人:   施愉意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灵源街道曾林社区小区2号楼12A,邮编:3662216  ;
电话:  15880813398     传真:   0595-88191980   ;
联系人:    小吴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晋江支行     ;
账户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帐    号:       424758379456       。
 
交易中心名称:   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
 地  址: 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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