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要求,在两年治理活动期间,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
通知规定了工作范围和内容:对在建的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查处存在的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
通知还明确了工作计划: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9月至10月),实施检查阶段(2014年11月至2016年6月),总结分析阶段(2016年7月至8月)。其中,实施阶段要求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建筑工程项目每4个月组织一次全面排查,尤其是保障房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及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通知还要求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检查。
通知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全面检查,从严执法;形成合力,务求实效;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明确信息上报责任人。
据悉,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其网站上开设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栏。内容有:领导讲话、政策文件、媒体报道、地方动态、曝光台等。该网站公布了举报邮箱“djzb@mail.cin.gov.cn”,接受对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举报。
通知规定了工作范围和内容:对在建的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查处存在的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
通知还明确了工作计划: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9月至10月),实施检查阶段(2014年11月至2016年6月),总结分析阶段(2016年7月至8月)。其中,实施阶段要求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建筑工程项目每4个月组织一次全面排查,尤其是保障房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及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通知还要求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检查。
通知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全面检查,从严执法;形成合力,务求实效;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明确信息上报责任人。
据悉,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其网站上开设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栏。内容有:领导讲话、政策文件、媒体报道、地方动态、曝光台等。该网站公布了举报邮箱“djzb@mail.cin.gov.cn”,接受对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