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主管单位: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
二、招标单位:江苏华电昆山热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
四、招标编号:
五、招标内容:第二批辅机设备。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工程概况
6.1
江苏华电昆山东部2×400MW级燃机热电联产工程位于昆山市经济开发区内,东城大道以东、沪宁铁路以北、高鼎路以西和钢材市场以南的地块内。
6.2项目进展
2015年2月13日江苏省发改委以“苏发改能源发〔2015〕165号”下达了本项目的核准批复。2014年6月27日完成主机设备招标工作,2014年8月20日完成余热锅炉设备招标工作。
七、资金来源:本工程由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江苏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注册资本金比例为发电工程动态投资的20%,其余部分资金为银行商业贷款。
八、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8.1通用资质条件
8.1.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8.1.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如果有,招标人有权选择其中一家作为投标商。同一个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8.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8.1.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1.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8.1.7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8.1.8潜在投标商应如实填写投标申请书内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2专项资质条件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质条件 |
10 | 污泥脱水系统 |
1、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保证体系。且具有空洗擦洗滤池的整体设计、成套制造、安装、调试能力;投运设备有3年以上运行经验,已证明安全可靠; 2、投标人必须具有300MW及以上发电工程6台套运行业绩(合同业绩证明文件应为合同扫描件,附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3、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 |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媒体:
2、时间:2015年7月24日-7月30日
十、 招标文件的获取
10.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10.2、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10.2.1标段名称: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费用(元) |
10 | 污泥脱水系统 | 1005 |
10.3、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购买标书截止时间:2015年7月24日-7月30日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