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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钰湖电力有限公司供热保障设施采购及建设项目启动锅炉(燃气)招标公告

   2015-07-26 176
核心提示:深圳钰湖电力有限公司供热保障设施采购及建设项目启动锅炉(燃气)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对深圳钰湖电力有限公司供热保障设施采购及建设项目启动锅炉(燃气)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深圳钰湖电力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深圳钰湖电力有限公司供热保障设施采购及建设(启动锅炉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

3、项目情况:

深圳钰湖电力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龙东路509号,电厂现有两套GE公司PG9171E型燃气轮机组成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360MW。

4、资金来源:业主自筹、银行贷款

5、招标标的内容及说明:

项目包括采购一台燃气蒸汽水管整(组)装锅炉及其配套设备,含组装锅炉的本体、过热器、省煤器、节能器、冷凝器、低氮燃烧机、给水泵、鼓风机及消音器、烟囱、定排扩容器、连排扩容器、除氧器、加药装置、取样装置、控制系统、取样冷却器、阀门及其配套设备的设计、结构、性能、组装(含锅炉吊装就位)和整体调试等方面;含天然气调压设施及管道、外部供热蒸汽管道、外部给水管道、、外部冷却水管道、配套消防系统、锅炉房至能源中心的动力电缆及控制电缆等;含本项目范围内能满足燃气锅炉正常运行所必需具备的工艺、土建建(构)筑物、电气及控制系统等设备和材料选择、采购、制造、运输、储存、土建施工、安装、单体调试、整体试运及使用取证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6、投标人资质和条件:

6.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含港、澳、台地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6.2投标人必须具备:

投标人应具备完成本招标范围的全部供货、土建、安装的相关资质条件。若投标人不具备完成全部工作的部分资质,则应由锅炉制造单位作为总承包单位,将部分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本项目不允许将锅炉设备制造、安装进行外包。投标人应具有如下资质:

6.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

6.2.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锅炉)3级及以上。

6.2.4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2.4具有所需的厂房、足够的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足够的制造、加工和试验装备,能按规定的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具有符合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设备试验、检验设施(包括车间和现场试验、检验)和制造工艺。

6.2.5投标人应具有以下1)或2)或3)所述的施工承包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若投标人不具备6.2.5项资质,相应工作可分包给具备上述相应资质的单位。

6.3投标人的业绩条件

近三年内同类产品(不小于本次招标规格)设计、制造、供货的业绩6台/套及以上(提供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同类业绩合同原件)并且运行状况良好(提供用户证明材料)。且出力20t/h以上燃气锅炉安装业绩2台/套及以上。

6.4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3年内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无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在过去承接工程项目建设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投标人近3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6.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6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6.7同一母公司的投标单位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否则属于该母公司的所有参投单位的投标都将被拒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的投标。

6.8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担任过同类工程建设的项目经理的业绩。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

6.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资料

7.1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座机,邮箱,传真等;

7.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7.3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7.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7.5相应资质证书;

7.6质量、健康、环境保证体系证明文件扫描件;

7.7相应业绩表及证明材料(业绩列表、合同首页、价格页、签字页);

二、报名及购买标书时间和地点: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24日-7月28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2、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和地点:本次招标文件均以电子版形式发售,售后不退。

三、开标时间:2015年8月13日

四、开标地点:深圳市(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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