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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云桂铁路广西段征地拆迁改审计招标公告

   2014-09-17 301
核心提示: 本招标项目新建云桂铁路广西段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云桂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建云桂铁路广西段征地拆迁、三电迁改等第三方审价、审计招标公告
2014-09-17 
招标编号:TD-FW-2014-004
招标编码:CBL_20140917_11017260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广西
 招标人:云桂铁路广西有限责任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云桂铁路广西段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云桂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305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和其他投资人投入的资本金、银行贷款资金等,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50%,银行贷款50%。站前工程和站后工程分别于2010年和2014年招标结束并已开始实施,征地拆迁和三电迁改基本完成。为做好本项目征地拆迁、临时用地、三电迁改等第三方审价、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现对云桂铁路广西段征地拆迁、临时用地、三电迁改等第三方审价、审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云桂铁路广西有限责任公司,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工程概况 
 新建云桂铁路广西段起点广西自治区首府南宁,经广西隆安、平果、田东、田阳、百色后进入云南省,终点云南昆明市。云桂铁路广西段正线长275公里,其中DK21+500至省界段(DK291+427),正线长255.3公里,由云桂铁路广西有限责任公司自建。
3.招标范围、工作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
3.1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3.1.1 本次招标范围为:DK21+500至省界段由地方政府负责的征地(含临时用地)、房屋拆迁等费用的审价、审计,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的“三电”迁改、给排水管道、燃气管道、油管迁改等费用的审价、审计;
3.1.2 主要工作内容
1)审核由地方政府承担的永久征地数量、补偿金额及应缴规费等情况;
2)审核由地方政府承担的临时用地数量、补偿金额及应缴规费等情况;
3)审核由地方政府承担的房屋拆迁等数量、补偿金额及应缴规费等情况;
4)审核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的“三电迁改”,原则上根据施工单位实施内容审核“三电迁改”工程数量及费用。
5)审核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的给排水管道、燃气管道、油管道等迁改,原则上根据施工单位实施内容审核数量、补偿金额及应缴规费等情况。
5)最终出具真实、合法的审计报告书。
3.2 计划工期
 招标人书面通知中标人进场后分二阶段开展审价、审计工作,第一阶段审核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的“三电迁改”、排水管道、燃气管道、油管等迁改项目,委托方提供全部资料后2个月完成审核工作;第二阶段审核由地方政府负责实施的永久用地、临时用地及房屋拆迁数量和费用等,委托方提供全部资料后3个月完成审核工作。
3.3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号:YGSJ-1。
4. 对合格投标人的要求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达到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执业五年以上,且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4.2 具备国家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3 项目主审人员应有资产评估师或房地产评估师或注册会计师或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有从事财务审计、资本验证、工程造价预(决)算审核等相关工作的经历。
4.4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没有发生诉讼和仲裁事件,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5 近五年内有2个(含2个)以上征地拆迁等审价的业绩。
4.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为会计师事务所。
4.7 在2012年、2013年度企业经营收入年平均500万元以上。
5. 资格审查的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公开招标方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4.2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4年 9 月 22 日至2014年 9 月 26 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
4.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及分标号);或持银联卡刷卡支付。
4.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4.6标书费专用银行帐户:
7. 投标文件递交
7. 1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2014年10 月 14 日上午9:30~10:00密封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 14日上午10:00时,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持单位介绍信及投标人身份证原件,逾期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2 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壹万肆仟元(银行保函或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需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出。
7.3 开标
7.3.1 开标时间:2014年 10月 14日上午10:00时。
7.3.2 开标地点:南宁市。
 联系人:刘巍
 手 机:13146437378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liuwei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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