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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乐排河(清远段)人工湿地出水消毒和在线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2015-08-12 252
核心提示:广东乐排河(清远段)人工湿地出水消毒和在线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水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内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下载):GDXCG2015-066

二、项目名称:乐排河(清远段)污染综合整治工程人工湿地出水消毒和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捌拾玖万玖佰零柒元整(¥:890,907.00元)(含暂估价80,000.00元)

四、采购信息:

4.1、内容:乐排河(清远段)污染综合整治工程人工湿地出水消毒和在线监测设备。

4.2、数量:一批(含配电工程)。

4.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和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4.4、付款方式:(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4.4.1、投标人完成本项目工程总量的50%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30%。

4.4.2、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

4.4.3、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届满一年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无息)。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若非所投紫外线消毒系统(设备)、氨氮在线监测仪、COD在线监测仪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所投紫外线消毒系统(设备)、氨氮在线监测仪、COD在线监测仪的制造商或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

5.3、报名项目负责人资质及要求:

5.3.1、若为广东省内注册的,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5.3.2、若为广东省外注册的,则须为机电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

5.3.3、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3.4、提供项目负责人2015年1月份或之后的该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原件。

5.4、投标人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5.5、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得为D级。

5.6、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有效期内的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5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5.7、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5.8、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六、公示

6.1、本项目公示五个工作日。(2015年8月11日至2015年8月17日)

6.2、公示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清远市政府采购网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七、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信息

7.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8月11日至2015年8月17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7.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7.2.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7.2.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2.3、税务登记证副本;

7.2.4、项目负责人报名需提供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广东省内),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广东省外)。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提供项目负责人2015年1月份或之后的该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原件。

7.2.5、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得为D级。

7.2.6、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7.2.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为非法人企业的,须提供负责人的证明资料,下同)和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人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八、现场踏勘时间、地点:2015年8月24日,由采购人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应自出席现场进行踏勘,但有关费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负责。

九、接收投标文件信息

9.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9月1日15时正。(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9.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清远市新城东8号区方正二街朝南大厦C座8层开标室。

十、开标信息

10.1、开标时间2015年9月1日15时正。

10.2、开标地点:清远市新城东8号区方正二街朝南大厦C座8层开标室。

十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1.1、名称: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11.2、联系人:陈先生。

11.3、电话:0763-3867761。

11.4、传真:0763-3867731。

11.5、地址:清远市新城东8号区方正二街朝南大厦C座8层。

十二、采购人信息

12.1、名称:清远市水务局

12.2、联系人:欧先生。

12.3、电话:0763-3363769。

12.4、电话:0763-3363769。

12.5、地址: 清远市水务局

十三、监管部门信息

13.1、名称: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13.2、联系人:许小姐。

13.3、电话:0763-3877328。

13.4、传真:0763-3385561。

13.5、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财政综合大楼七楼。

十四、投标保证金信息

14.1、投标人须于2015年8月24日18时00分之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单位帐户汇入,且以到达指定帐户的时间为准)

14.2、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如下:

14.2.1、户 名: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4.2.2、开户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支行

14.2.3、帐 号:0161 8800 3142 08

14.3、说明:转账、汇款时请注明“GDXCG2015-066投标保证金”字样。

注:1、技术、商务需求均详见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

2、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

3、如所投产品在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产品,则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4、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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