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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1×300MW煤矸石综合利用自备电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2015-08-16 305
核心提示: 攀钢1×300MW煤矸石综合利用自备电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

1、招标条件

1.1 WT201508112088(项目编号)攀钢1×300MW煤矸石综合利用自备电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项目业主为: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攀钢1×300MW煤矸石综合利用自备电厂厂区。

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招标模式采用EPC承包方式, 适用于攀钢1×300MW煤矸石综合利用自备电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承包范围包括厂区食堂、澡堂、厕所等生活污水的处理,详见《攀钢1×300MW煤矸石综合利用自备电厂生活污水处理公司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的企业法人。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或者委托具有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环保资质(污水治理)的单位进行设计。

3.3投标人须具备合法经营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3.4投标人近五年必须具有2个以上类似项目运行良好的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08月 14 日至2015年08月19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含资料费),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银行缴纳标书费(只受理现金存款、银行进账单、电汇、网上银行四种方式)。缴纳时,须在凭证的备注栏详细注明招标文件编号、缴费用途(如:**标书费)。其中,通过现金存款或银行进账单缴纳的,应提交交款凭证原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开具发票;通过电汇或网上银行方式缴纳的,应提供交款凭证复印件(可传真),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门确认资金到帐后,负责开具发票。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 09 月 01 日上午09:30整。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参与投标企业购买标书前应加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网络会员! 成为正式会员后可查看详细的报名及买标书流程!

手 机:13581747550 宏经理

邮 箱:13581747550@163.com

在线QQ: 948639987

微 信:hongyan948639987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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