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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第八期(和田市灌区2015年实施方案项目)招标公告

   2015-08-20 261
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以新水水管201549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于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和田市水管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以新水水管201549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于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和田市水管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其中第一、第二、第三标段为施工标段,第四标段为监理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第一标段:防渗改造普提拉什分干渠(0+000-2+397)段、吐居克分干渠0+000-2+000长度4.397km,及配套渠系建筑物。发包价:4846800.00元。第二标段:防渗改造吐居克分干渠(2+000-6+967)段长度4.967km及配套渠系建筑物。发包价:4184400.00元。第三标段:防渗改造喀拉苏支渠(0+000-4+008)段长4.008km,及配套渠系建筑物。发包价:4653200.00元。第四标段: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发包价:317900.00元。计划工期:2015年9月22日~2015年10月31日,总工期40日历天(实际工期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评标办法:采用随机抽取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2)监理标段: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30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2)本次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16日上午11:00,地点:和田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田地区住建局3楼)。(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和田日报》、和田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和田市水管总站招标代理: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明红联系人:吴天宝联系电话:0903-2058097联系电话:0903-2022988201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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