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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新能源利民20MWp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5-08-24 172
核心提示:大唐新能源利民20MWp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 他

所属地区:山西

大唐新能源利民20MWp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TXNY-201509-SXLMGF001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信息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所属地区: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

1.招标条件

大 唐新能源利民20MWp光伏发电项目于2015年7月24日取得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

案证。大 唐新能源朔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根据工程建设计划,委托作为招标

代理,对大 唐新能源利民20MWp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人将使用自筹资金进行合同项下的支付。

2.项目概况

大 唐新能源利民20MWp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山西省朔州朔州市朔城区利民镇,厂址距离朔州

市区约35公里。

总体规划容量20MWp,占地面积约800亩,拟采用多晶硅电池组件、组串式逆变器,推荐采

用电池组件横向布置、一级升压、集中并网方案。

3.工期要求

本项目计划2015年9月20日开工,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并网发电。

4.招标范围

大 唐新能源利民20MWp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工程是由大 唐新能源朔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光伏电站项目 EPC总承包(包括

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工程设计,开工手续办理,所有设备的采购、制造、监造、催交、运

输、仓储保管,建筑安装工程,场内道路、施工电源、供水工程、办公和生活设施及临建

建设,调试、运转,竣工验收,移交生产。保险、质监、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竣工验收

手续办理、工程质保期内的服务、消缺等全过程工作,即电站一揽子工程,并按照工期要

求和合同规定达到标准,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投标人于工程内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应保证光伏电站满足并网技术标准及要求,投标人必

须按国家相关规定采用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光伏产品。

5.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5.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施工企业、制造商、设计单位,各联合

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牵头单位注册资

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联合体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

(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可为系统集成施工企业、光伏电池组件生产厂家、设计单位。

5.2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安全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认证。

5.3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同类工程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5.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

、接管、冻结。

5.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针对牵头人为制造商应满足:国内、国际有实力的电池组件制造商,其注册资金在1

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应具有3年以上光伏设备生产及管理经验,年生产能力500MWp及以上

并应全部通过国际(UL,IEC,Tuv,CE,ISO)和国内(CQC或CGC)认证及测试,电池组件已

有1年以上国内外安全稳定运行业绩。其联合体成员为设计单位的,须满足电力设计甲级

或新能源设计乙级及以上资格的设计单位。其联合体成员为施工单位的,须满足电力工程

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格资 质。

(2)针对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应满足:电力设计甲级或新能源设计乙级及以上资格的设计

单位,必须具有在近5年成功从事过至少2个及以上EPC总承包电力工程和3个以上光伏电站

设计的业绩,在山西省有过设计业绩。其联合体成员为制造商的,应满足国内、国际有实

力的电池组件制造商,年生产能力200MWp及以上并应全部通过国际(UL,IEC,Tuv,CE,ISO

)和国内(CQC或CGC)认证及测试。其联合体成员为施工单位的,须满足电力工程总承包

三级或以上资格资 质。

(3)针对牵头人为施工企业的应满足: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 质,并有20MW及以

上并网型光伏电站总承包业绩的集成商。其联合体成员为设计单位的,须满足电力设计甲

级或新能源设计乙级及以上资格的设计单位。其联合体成员为制造商的,应满足国内、国

际有实力的电池组件制造商,年生产能力200MWp及以上并应全部通过国际

(UL,IEC,Tuv,CE,ISO)和国内(CQC或CGC)认证及测试。

5.6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方必须具备一定垫资的能力,并承诺承担不能因招标方资金问题借故拖欠人工

费和材料费而引发的工人事件及工期延误造成的一切损失。

(2)投标人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 号),

承包人应按中标价人工费的 5% 缴纳工资保障金(劳动监察大队出具), 存入当地政府

指定专户。 当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实无误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该账户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3)投标人近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和特大施工质量事故,半年内未发生

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质量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人身伤害事故和一般质量事故

6.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文件下载

6.1符合上述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投标申请单位请于2015年8月21日至2015年

8月31日17:00(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按以下要求报

名:按本公告备注的要求在网上进行注册后查看招标公告信息以及办理本标段的报名手续

。购买招标文件需要要求支付标书费并上传汇款底单。

6.2本次开标在网上进行,对于网上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我们将于近期举办培训会

议。有关培训会议的安排事宜。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9月21日10时00分。

7.2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其他递交方式:在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 注: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凭企业CA证 书电子钥匙

申购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2、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

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集采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

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次开标采用电子开标方式,对于网上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我们将于举办培训

会议。

4、培训时间:8月21日;8月25日;8月28日;9月7日;9月14日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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