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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扩建工程(供热、制冷工程)--能源站工程(主体工程)招标公告

   2015-08-25 254
核心提示: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扩建工程(供热、制冷工程)--能源站工程(主体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0100G15153

招标编码:CBL_20150824_171334976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黑龙江

招标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码:SG0100G1515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扩建工程(供热、制冷工程)--能源站工程(主体工程)已由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民航东北局函 【2015】6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民航发展基金、黑龙江省政府财政基金、哈尔滨市政府财政基金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扩建工程(供热、制冷工程)--能源站工程(主体工程)

2.2建设地点: 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内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231平方米,地上一层(局部二层),建筑高度12.90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4合同估算价: 约1590万

2.5计划工期: 2015年9月20日-2016年8月31日,共347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达到施工现场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标准

2.7 招标范围:能源站工程,建筑面积约2231平方米,地上一层(局部二层),建筑高度12.90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水暖消防 工程、电力照明工程等。完成上述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满足以下要求:

3.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级资质。

3.1.2近五年(201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1000万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备案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有效的网址或查询途径,否则视为无效 (需提供近五年类似工程业绩);

3.1.3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省市企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1.4提供有效的以下认证,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或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经备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最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的凭据),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2项目经理应具有5年以上工程项目管理经验,近五年(2010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至少一项1000万以上单体建筑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原件,时间以备案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有效的网址或查询途径,否则视为无效。

3.3本次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 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经备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最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凭据)。

3.8其他要求

3.8.1在投标期间内,发现投标申请人存在违法、违纪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8.2提供有效的企业注册地清欠部门针对本工程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8月 24日至 2015 年8 月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1 时30分,下午 14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企业信用评价手册或相关佐证材料;

(9)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10)《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11)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身份证、经备案的劳动合同、投标前最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凭据等;

(12)业绩要求:中标通知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如投标人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执行合同备案制度,须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其证明。同时提供项目业主单位的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合同备案机构的名称、地址及有效查询的网址或途径。

(13)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或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14)投标人应提供隶属集团及下属子公司详实的组织架构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不存在以上情况,也需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15)投标企业投标承诺书

4.5投标人在登记时,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合格、不齐全等,将不予登记;补正、补全后须重新另行排序登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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