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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长春一项目外墙保温、涂料工程施工

   2014-07-21 303
核心提示:长春一项目外墙保温、涂料工程施工招标信达·龙湾一期(二)外墙保温、涂料施工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项目编号:20140741-GC08-A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长春一项目外墙保温、涂料工程施工招标信达·龙湾一期(二)外墙保温、涂料施工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项目编号:20140741-GC08-A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信达·龙湾一期(二)外墙保温、涂料施工工程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高发改字【2011】32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信达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信达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内容:信达·龙湾一期(二)外墙保温、涂料施工工程。
 
    2.2规模:7#楼、8#楼、9#楼、28#楼、29#楼。
 
    2.3结构类型:外墙保温、涂料施工工程2.4招标范围:外墙保温材料及施工、外墙涂料施工。
 
    2.5标段划分:独立标段2.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且已落实。
 
    2.7工程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南区)。
 
    2.8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0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4年11月20日。
 
    2.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吉林省建设厅颁发的建筑节能工程(外墙外保温)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7月21日至2014年07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5)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6)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8月11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508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5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长春信达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邮编:130012联系人:颜先生电话:0431—81966558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邮编:130012联系人:姚萍电话:0431—8583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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