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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

   2014-09-28 440
核心提示: 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于2008年6月开筹建,7月15日正式运营,为市政府直属单位。新机制运营后,紧紧围绕打造
 
 
 
【概况】 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于2008年6月开筹建,7月15日正式运营,为市政府直属单位。新机制运营后,紧紧围绕打造全省乃至全国一流的招标投标服务平台的目标,积极完善一委一办一中心(一委即市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一办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一中心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格局,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经市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授权,全权处理招标投标工作日常事务,内设综合处、市场管理处、法规处和市政府采购中心4个处(中心),下设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年度经济效益】 新机制运行以来,全市共完成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673个,总投资54.8亿元。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共完成工程项目开标、评标166个,投资额11.9亿元,资金节约率10.5%;完成政府集中采购及协议供货项目371个,实际采购金额4564万元,资金节约率15.2%。
 
【改革创新】 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自成立以来,将原来分散在建设、交通、水务、财政、国土、教育、药监等部门和行业的招标办职能,统一整合到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统一监管逐步规范,服务能力逐步提高,实现了“政府放心、招标人满意、投标人服气、社会各界肯定”的工作目标,具有宿迁特色的招标投标管理机制初步形成。主要特色有:集中进场。就是把市区内工程建设、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所有涉及招标投标业务项目全部纳入统一的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集中交易。过去需要跑多个地点才能完成的事情,如今在一个场所即可办结。统一监管。就是赋予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统一监管职能。从招标文件审核、公告发布、评标专家抽取,到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统一监管,关键环节视音频监控。对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实行统一管理,有效防止资质挂靠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综合执法。就是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建设、交通、水务、财政、工商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采取签订行政执法委托授权书的方式,委托市招管办实施综合执法。建设、交通、水务、财政、工商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还专门设立驻场机构,安排专人驻场办公,努力做到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监管部门的“部门联动”。市纪委、市监察局驻场机构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全过程执法监督。管办分离。就是分离“裁判员”和“运动员”的职能,破解“同体”监督乏力的难题,实现纪检执法监察、招标投标监管、招标人依法招标、评标委员会独立评标“四权分离”。
 
【重大事项】 7月15日,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揭牌仪式。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对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和产权交易等重要领域的交易活动全部纳入统一平台进行集中交易,集中监管。市本级、宿城区、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的各类招标投标活动必须全部统一进入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进行交易。 8月1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缪瑞林同志到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调研。要求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要狠抓规范,强化监管,加强部门联动,打造统一的市场体系,在两年内打造一个在全省乃至全国一流的招投标服务平台。 9月18日,市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综合执法与统一监管协调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惠民到会并讲话。采取与有关部门签订行政执法委托授权书的形式,将原隶属各职能部门的招标投标工作监管职能一并划入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实行统一监管、综合执法,从而避免平行监管带来的监管不到位、处理投诉不及时、办事效率不高、部门之间协调难度大等问题。会上,市政府印发了《宿迁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实施方案》。首批5家行业主管部门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及市工商局分别与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签订行政执法委托授权书,将原隶属各行业主管部门涉及招投标工作的行政执法职能委托市招标投标办公室履行。 10日13日至14日,省建设厅招标办主任贺志良来宿迁巡查工作。对宿迁市招标投标新机制运营及招标投标统一平台建设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宿迁市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招标投标工作,大力构建大招标投标管理体制,新的运作模式在全省率先,全国领先;市招管办的硬件建设、制度建设、档案资料整理等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在的招管办大的平台建设、管理体制使人开阔了眼界。 10日22日和12日24日,省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许畅怡、副主任郑立新先后到宿迁市视察招标投标工作,他们指出,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体制改革,在机制创新、集中进场、统一监管、综合执法、保证金管理等方面具有显著特点。这一做法是省纪委设想中的理想模式,宿迁提前搞起来了,应该说宿迁的做法走在全省前列,是改革创新的做法。
 
【政风行风建设】 着力惩防体系建设,规范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违反招标投标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出台了《加强政行风与效能建设管理办法》和《内部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规定,组织开展专题讲座和观看警示教育片,切实加强警示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抓好阳光操作。组织开展公开招标开放日活动,加大公开公示力度。编印《服务指南》和《政府采购必读》等资料,方便办事人员。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廉洁自律制、被诉查实待岗制,努力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拓宽监督渠道,聘请10名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特邀监督员,先后多次召开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政行风工作座谈会,主动征求各相关部门、服务对象以及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队伍建设】 通过每周一训,聘请专家授课与全员讲学相结合,加强政治业务培训,特别是招标投标监管业务学习。深入开展“全员学法”活动,在全系统进行招标投标法律知识竞赛,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办事能力,被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评为法制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组织开展“我为招标投标献计策”、“争创一流窗口”和“头脑风暴”等活动;根据岗位需求,对每一名工作人员实行定岗定职,规范内部管理,强化工作责任,加强绩效考核,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升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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